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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完善围绕贸易金融发展的服务体系

发布时间:2021-11-08 09:03:29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十四五”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就“十四五”时期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具体政策,对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出了新的金融服务需求。

□邓宇

近日,商务部等24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十四五”服务贸易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这是继2021年6月商务部印发《“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后专门针对“十四五”时期服务贸易发展提出的具体规划方案。预计在《规划》顶层设计下,我国“十四五”时期服务贸易将迈上新台阶,并为银行等在内的金融机构发展贸易金融、跨境投融资、跨境支付结算等业务等带来新的政策机遇。

当前,全球经济和贸易进入数字时代,数字经济、数字贸易蓬勃发展。我国拥有发展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的竞争优势和巨大潜力。《规划》围绕数字贸易提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划措施,将大力提升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各类数字化服务国际份额,有望进一步缩小服务贸易逆差,打造我国服务贸易竞争优势。

《规划》体现四大亮点

《规划》从“深化服务贸易改革开放、加快服务贸易数字化进程、优化服务贸易行业结构、完善服务贸易区域布局、壮大服务贸易市场主体、深化服务贸易对外合作、强化服务贸易保障支撑”七大重点领域提出了具体政策举措。其中,主要体现了四大亮点:

第一,《规划》强调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相结合。《规划》一方面以“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的高质量发展主题为发展方向,强调提升服务贸易竞争力和发展水平,提出包括区域贸易布局、贸易主体培育、法规政策等深化改革的具体措施,有利于推动服务贸易转型升级;另一方面,《规划》就服务贸易开放政策提出了比较多的政策举措,包括放宽服务贸易领域市场准入、拓宽服务贸易对外合作与规则制定等,展现了我国坚持扩大对外开放的决心,有利于深化服务贸易对外合作。

第二,《规划》强调加快数字化转型。《规划》首次就数字贸易发展单列一个章节,体现了对服务贸易数字化转型的高度重视。根据《2021全球数字贸易与中国发展报告》预测,到2025年,我国数字贸易进出口总额将超过4000亿美元,占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将达50%左右。近期,我国决定申请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将进一步吸收数字贸易国际治理经验,扩大我国在数字贸易治理领域中的话语权。《规划》强调,发展数字贸易可以说抓住了服务贸易的新机遇,将数字贸易打造成为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重要引擎。

第三,《规划》对金融机构提出了比较具体的支持政策。服务贸易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规划》提出“稳步发展金融服务贸易”,并重点支持国内金融机构建立健全境外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络,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适合服务贸易发展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功能升级完善,促进跨境支付便利化等举措,将为金融机构提升贸易金融水平带来更大的发展机会。同时,《规划》提出加快推动贸易领域的数字化转型和服务贸易平台建设,这也将为金融机构发挥金融科技优势和场景建设布局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

第四,《规划》指出我国服务贸易发展迅速且潜力巨大。《规划》指出,“十三五”时期,我国服务进出口额累计达3.6万亿美元,2020年我国服务进出口达6617.2亿美元,规模保持世界第二位,全球占比提升至6.9%。同时,我国服务贸易逆差持续收窄,服务贸易优势进一步扩大。随着我国服务贸易扩大开放,并借助《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合作,加快提升服务贸易国际化水平。

金融机构助力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措施

《规划》就“十四五”时期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具体政策,对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出了新的金融服务需求,建议从四方面着手:

一是加快构建和完善围绕贸易金融发展的服务体系。贸易金融已经成为各大金融机构争先发展的重点领域,许多银行机构已将贸易金融作为“十四五”时期的重点发展领域,对此也正在加快完善贸易金融组织架构,优化改造贸易金融流程。银行等金融机构应结合《规划》提出的高水平开放、创新举措和数字化建设等要求,加快健全贸易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实现贸易融资服务全覆盖,打造联动式贸易金融服务和产品,提升贸易金融服务核心竞争力。

二是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探索构建贸易金融场景生态。未来,服务贸易的发展方式和渠道将越来越依托数字化,以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创新将为服务贸易发展提供新的动能。金融机构在推进自身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应充分结合服务贸易数字化的发展趋势,围绕服务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和新平台,针对跨境服务贸易流程、线上化和场景建设等加大服务升级,构建与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相匹配、多元化金融服务场景,助力服务贸易平台和跨境电商金融服务平台建设。

三是紧跟开放政策布局,进一步推动跨境投融资服务便利化。我国已陆续出台多种跨境投融资服务便利化政策,如在浦东引领区、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贸港等开展各类开放政策试点,将对深化金融机构服务跨境贸易的方式和渠道打开新的窗口。金融机构应紧跟贸易开放政策,积极争取政策试点,参与并积极融入跨境服务贸易、数字贸易以及区域合作等具体战略布局,加强集团境内外分支机构资源协同,探索建立健全境内外贸易金融联动机制。

四是严守风险合规底线,把握好服务贸易安全与发展的关系。目前国际经济金融风险复杂多变,发展服务贸易应更加注重风险防范。首先,全面准确研判贸易所在地的政策与国别风险,在开展跨境投融资、境外账户开立、贸易融资等业务时应注重合规性审查,防范合规风险;其次,注重后疫情时期全球主要国家财政与货币政策退出所产生的外溢性风险,注意跟进汇率阶段性变化、大国货币政策调整变化、国际金融市场形势等,做好预期管理,健全外部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

(作者系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

(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所在机构意见)


加快完善围绕贸易金融发展的服务体系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1-11-08

《“十四五”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就“十四五”时期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具体政策,对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出了新的金融服务需求。

□邓宇

近日,商务部等24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十四五”服务贸易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这是继2021年6月商务部印发《“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后专门针对“十四五”时期服务贸易发展提出的具体规划方案。预计在《规划》顶层设计下,我国“十四五”时期服务贸易将迈上新台阶,并为银行等在内的金融机构发展贸易金融、跨境投融资、跨境支付结算等业务等带来新的政策机遇。

当前,全球经济和贸易进入数字时代,数字经济、数字贸易蓬勃发展。我国拥有发展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的竞争优势和巨大潜力。《规划》围绕数字贸易提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划措施,将大力提升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各类数字化服务国际份额,有望进一步缩小服务贸易逆差,打造我国服务贸易竞争优势。

《规划》体现四大亮点

《规划》从“深化服务贸易改革开放、加快服务贸易数字化进程、优化服务贸易行业结构、完善服务贸易区域布局、壮大服务贸易市场主体、深化服务贸易对外合作、强化服务贸易保障支撑”七大重点领域提出了具体政策举措。其中,主要体现了四大亮点:

第一,《规划》强调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相结合。《规划》一方面以“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的高质量发展主题为发展方向,强调提升服务贸易竞争力和发展水平,提出包括区域贸易布局、贸易主体培育、法规政策等深化改革的具体措施,有利于推动服务贸易转型升级;另一方面,《规划》就服务贸易开放政策提出了比较多的政策举措,包括放宽服务贸易领域市场准入、拓宽服务贸易对外合作与规则制定等,展现了我国坚持扩大对外开放的决心,有利于深化服务贸易对外合作。

第二,《规划》强调加快数字化转型。《规划》首次就数字贸易发展单列一个章节,体现了对服务贸易数字化转型的高度重视。根据《2021全球数字贸易与中国发展报告》预测,到2025年,我国数字贸易进出口总额将超过4000亿美元,占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将达50%左右。近期,我国决定申请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将进一步吸收数字贸易国际治理经验,扩大我国在数字贸易治理领域中的话语权。《规划》强调,发展数字贸易可以说抓住了服务贸易的新机遇,将数字贸易打造成为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重要引擎。

第三,《规划》对金融机构提出了比较具体的支持政策。服务贸易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规划》提出“稳步发展金融服务贸易”,并重点支持国内金融机构建立健全境外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络,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适合服务贸易发展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功能升级完善,促进跨境支付便利化等举措,将为金融机构提升贸易金融水平带来更大的发展机会。同时,《规划》提出加快推动贸易领域的数字化转型和服务贸易平台建设,这也将为金融机构发挥金融科技优势和场景建设布局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

第四,《规划》指出我国服务贸易发展迅速且潜力巨大。《规划》指出,“十三五”时期,我国服务进出口额累计达3.6万亿美元,2020年我国服务进出口达6617.2亿美元,规模保持世界第二位,全球占比提升至6.9%。同时,我国服务贸易逆差持续收窄,服务贸易优势进一步扩大。随着我国服务贸易扩大开放,并借助《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合作,加快提升服务贸易国际化水平。

金融机构助力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措施

《规划》就“十四五”时期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具体政策,对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出了新的金融服务需求,建议从四方面着手:

一是加快构建和完善围绕贸易金融发展的服务体系。贸易金融已经成为各大金融机构争先发展的重点领域,许多银行机构已将贸易金融作为“十四五”时期的重点发展领域,对此也正在加快完善贸易金融组织架构,优化改造贸易金融流程。银行等金融机构应结合《规划》提出的高水平开放、创新举措和数字化建设等要求,加快健全贸易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实现贸易融资服务全覆盖,打造联动式贸易金融服务和产品,提升贸易金融服务核心竞争力。

二是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探索构建贸易金融场景生态。未来,服务贸易的发展方式和渠道将越来越依托数字化,以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创新将为服务贸易发展提供新的动能。金融机构在推进自身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应充分结合服务贸易数字化的发展趋势,围绕服务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和新平台,针对跨境服务贸易流程、线上化和场景建设等加大服务升级,构建与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相匹配、多元化金融服务场景,助力服务贸易平台和跨境电商金融服务平台建设。

三是紧跟开放政策布局,进一步推动跨境投融资服务便利化。我国已陆续出台多种跨境投融资服务便利化政策,如在浦东引领区、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贸港等开展各类开放政策试点,将对深化金融机构服务跨境贸易的方式和渠道打开新的窗口。金融机构应紧跟贸易开放政策,积极争取政策试点,参与并积极融入跨境服务贸易、数字贸易以及区域合作等具体战略布局,加强集团境内外分支机构资源协同,探索建立健全境内外贸易金融联动机制。

四是严守风险合规底线,把握好服务贸易安全与发展的关系。目前国际经济金融风险复杂多变,发展服务贸易应更加注重风险防范。首先,全面准确研判贸易所在地的政策与国别风险,在开展跨境投融资、境外账户开立、贸易融资等业务时应注重合规性审查,防范合规风险;其次,注重后疫情时期全球主要国家财政与货币政策退出所产生的外溢性风险,注意跟进汇率阶段性变化、大国货币政策调整变化、国际金融市场形势等,做好预期管理,健全外部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

(作者系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

(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所在机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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