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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银行开户难要齐抓共管

发布时间:2021-11-04 08:40:17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丁卫东

最近,有媒体发问“银行开户变难为哪般”,披露了个人用户和小微企业主到银行开户变难问题。这是银行业自2019年7月实行“放管服”改革、完全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并使客户享受到开户便捷等红利之后出现的新情况。报道提及,开户从松到紧的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是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犯罪,各家银行普遍加强了账户风险管理。二是由于部分银行没有贯彻落实“支付为民”服务理念,从方便管理的角度,“一刀切”向客户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对造成开户难的主要原因以及其他相关因素,必须本着既要防控风险又要为民便民的宗旨深入找准找全,以求积极对症下药、有效解决难题。

落实落好银行账户新政,真正实现“放得开、管得住、服务好”的改革目标,既要一手握紧“盾牌”抓安全防范,又要一手执掌“利剑”抓严惩犯罪。要从源头抓起,实行多方共力、综合整治。

第一,加强对个人和企业账户经济社会功能认识运用的宣传教育,从而铲除非法买卖银行账户等违法犯罪活动滋生的社会土壤。要教育警醒人们,靠出卖自己的身份信息而谋取小便宜的行为,不仅可能严重影响个人征信,还可能因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公文、印章罪及违反法律法规而承担不利后果。

第二,加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源头控制,严控潜在非法市场主体的产生或存续。一方面要对现有的企业(公司)注册制度改进完善。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在实行形式审查时,要坚持落实好申请人信用承诺制度,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实行实质审查时,要详细问询了解相关情况,防堵实质风险。另一方面要建立权威信息库,建立市场主体“黑名单”管控制度,对被列入异常状况的市场主体进行预警,适时惩处或清退。

第三,加强商业银行履职能力建设,压实其审查管控客户账户的主体责任。商业银行既要坚持“风险为本”的原则,又要坚持“支付为民”的理念,调整优化账户经营、管理与服务的关系,独立承担市场主体开户“生杀予夺”的主体责任以及由银行账户派生出来的各种案件防范的“第一道防线”和“最后一道关口”责任。要全面贯彻落实人民银行已出台的《关于做好流动就业群体等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做好小微企业银行账户优化服务和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一要充分利用存量银行账户,从根源上防止开户难。如银行可利用客户已经开立的账户办理代发工资等业务,而不是强制其必须在本行另外开立一个账户。二要优化银行账户开户流程,推行小微企业简易开户服务。银行要充分利用已掌握的外部有效数据,交叉核实客户身份,减少对客户提交证明材料的要求。三要建立个人银行账户服务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账户分类分级管理体系,加强涉诈涉赌资金监测拦截等。

第四,加强人民银行金融科技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升其对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监管效能。根据“取消央行开户许可环节”的安排,人民银行对企业银行账户的管理职责仍在,且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为此,要建设完善“人民银行全国银行账户管理系统”,将账户管理系统与商业银行核心系统对接,增强系统跨银行间数据分析管理功能,提示银行及时处置账户风险;要充分运用金融科技和大数据技术,开展账户异常开立、违规使用、违法交易等风险监测处置,及时处置和纠正商业银行、开户者违规违法行为。

第五,加强跨部门协同机制建设,搭建信息共享、监管共力、联防联控的治理框架。完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建设,深度整合市场监管登记、行政审批、执法监管、账户开立、金融运作、司法、税务、海关等信息资源,实现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制度,通过跨部门横向联系、多维监测,使开立银行账户者面临“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严管局面;把既有法律法规的惩戒措施落实到位,如为了遏制买卖银行账户的猖獗势头,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不法分子利用买卖的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转移赃款等问题实施严厉惩戒。

(作者单位:农业银行连云港分行)


化解银行开户难要齐抓共管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1-11-04

□丁卫东

最近,有媒体发问“银行开户变难为哪般”,披露了个人用户和小微企业主到银行开户变难问题。这是银行业自2019年7月实行“放管服”改革、完全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并使客户享受到开户便捷等红利之后出现的新情况。报道提及,开户从松到紧的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是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犯罪,各家银行普遍加强了账户风险管理。二是由于部分银行没有贯彻落实“支付为民”服务理念,从方便管理的角度,“一刀切”向客户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对造成开户难的主要原因以及其他相关因素,必须本着既要防控风险又要为民便民的宗旨深入找准找全,以求积极对症下药、有效解决难题。

落实落好银行账户新政,真正实现“放得开、管得住、服务好”的改革目标,既要一手握紧“盾牌”抓安全防范,又要一手执掌“利剑”抓严惩犯罪。要从源头抓起,实行多方共力、综合整治。

第一,加强对个人和企业账户经济社会功能认识运用的宣传教育,从而铲除非法买卖银行账户等违法犯罪活动滋生的社会土壤。要教育警醒人们,靠出卖自己的身份信息而谋取小便宜的行为,不仅可能严重影响个人征信,还可能因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公文、印章罪及违反法律法规而承担不利后果。

第二,加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源头控制,严控潜在非法市场主体的产生或存续。一方面要对现有的企业(公司)注册制度改进完善。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在实行形式审查时,要坚持落实好申请人信用承诺制度,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实行实质审查时,要详细问询了解相关情况,防堵实质风险。另一方面要建立权威信息库,建立市场主体“黑名单”管控制度,对被列入异常状况的市场主体进行预警,适时惩处或清退。

第三,加强商业银行履职能力建设,压实其审查管控客户账户的主体责任。商业银行既要坚持“风险为本”的原则,又要坚持“支付为民”的理念,调整优化账户经营、管理与服务的关系,独立承担市场主体开户“生杀予夺”的主体责任以及由银行账户派生出来的各种案件防范的“第一道防线”和“最后一道关口”责任。要全面贯彻落实人民银行已出台的《关于做好流动就业群体等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做好小微企业银行账户优化服务和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一要充分利用存量银行账户,从根源上防止开户难。如银行可利用客户已经开立的账户办理代发工资等业务,而不是强制其必须在本行另外开立一个账户。二要优化银行账户开户流程,推行小微企业简易开户服务。银行要充分利用已掌握的外部有效数据,交叉核实客户身份,减少对客户提交证明材料的要求。三要建立个人银行账户服务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账户分类分级管理体系,加强涉诈涉赌资金监测拦截等。

第四,加强人民银行金融科技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升其对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监管效能。根据“取消央行开户许可环节”的安排,人民银行对企业银行账户的管理职责仍在,且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为此,要建设完善“人民银行全国银行账户管理系统”,将账户管理系统与商业银行核心系统对接,增强系统跨银行间数据分析管理功能,提示银行及时处置账户风险;要充分运用金融科技和大数据技术,开展账户异常开立、违规使用、违法交易等风险监测处置,及时处置和纠正商业银行、开户者违规违法行为。

第五,加强跨部门协同机制建设,搭建信息共享、监管共力、联防联控的治理框架。完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建设,深度整合市场监管登记、行政审批、执法监管、账户开立、金融运作、司法、税务、海关等信息资源,实现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制度,通过跨部门横向联系、多维监测,使开立银行账户者面临“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严管局面;把既有法律法规的惩戒措施落实到位,如为了遏制买卖银行账户的猖獗势头,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不法分子利用买卖的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转移赃款等问题实施严厉惩戒。

(作者单位:农业银行连云港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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