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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改进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监管

发布时间:2021-11-01 09:01:35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李凤文

近年来,互联网保险业务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因市场参与主体庞杂等多种原因,导致出现了非理性价格竞争、销售不规范、服务效能不高等情况。对此,银保监会近日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经营服务水平;实施业务专属管理,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充实监管机制手段,强化创新业务监管三个方面,加强和改进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监管,标志着互联网人身保险专属管理正式落地。

银保监会通报显示,2021年二季度,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共接收并转送涉及保险公司的保险消费投诉47005件,环比增长31.43%。其中涉及人身保险公司27362件,环比增长31.33%,占投诉总量的58.21%。尤其是近年来互联网保险发展较快,并且已成为保险销售的重要渠道之一。由于部分保险机构违规经营、不当创新,导致互联网渠道投诉激增、竞争无序,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引发社会各界关注。

持续完善互联网保险监管制度体系建设,是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举措。近年来,监管部门针对互联网保险业务存在的种种乱象,出台一系列整治和规范措施强化监管,但仍缺乏具体详细的监管规则。银保监会在2021年2月1日修订实施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中明确提出,“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在满足相关条件的基础上,可在全国范围内通过互联网经营相关人身保险产品,具体由中国银保监会另行规定”。而《通知》正是对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相关监管规则的进一步细化,除明确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需满足一定的条件要求外,其在线运营能力和在线服务体系方面也必须达到相应要求,同时实施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专属管理。监管规则的细化非常及时且必要,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防范经营风险,促进公平竞争,更重要的在于能够更好地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规范互联网保险市场秩序,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对保险公司设定门槛,将不达标、不具备条件的拒之门外。银保监会自成立以来,就注重整治保险市场秩序。2020年出台《关于规范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的通知》,2021年8月发布《关于开展互联网保险乱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重点整治互联网保险市场销售误导、强制搭售、费用虚高、违规经营和用户信息泄漏等突出问题,弥补监管不足。《通知》的出台,一大核心要点就是明确互联网人身保险的经营门槛,即具备一定能力的保险公司才可以经营互联网人身险业务,体现了监管部门从严监管的态度,以及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坚定信心。

与此同时,对互联网人身保险产品实施专属管理,与其他渠道产品严格划分界限,并建立健全产品回溯机制,目的就是要防控风险,保护好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互联网人身保险产品为全国销售,突破了保险产品原有的经营区域限制,影响面广,风险控制难度大。另外,互联网人身保险产品的销售和风险与传统保险产品区别较大,具有细碎化、精准化、运营快小专等特点。正是因为这些特点的存在,极易导致产品定价不科学、宣传销售不适当、管理服务不到位,比如保费首月“0”元、长险短做等销售误导问题,以及退保高扣费、健康告知晦涩难懂等投诉集中问题。实施专属管理,建立健全产品回溯机制,旨在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多更实惠的保险产品,以及更贴心、更便捷的服务,真正发挥互联网保险产品普惠、普及、风险保障的特点,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必将给广大群众带来更多的实惠,满足保险产品之需。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的出台有助于引导保险公司降低佣金、优化费用结构,提升科技手段,提高服务效率,堵住诱导、误导消费者的漏洞。下一步,监管部门还需持续完善监管制度,强化监管,压实保险机构主体责任,将《通知》落实到位。对于违反《通知》规定的保险机构,要采取监管谈话、风险提示和依法在一定期限内禁止申报互联网人身保险新产品等监管措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促进互联网保险业务高质量发展。

(作者单位:承德银保监分局)


加强和改进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监管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1-11-01

□李凤文

近年来,互联网保险业务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因市场参与主体庞杂等多种原因,导致出现了非理性价格竞争、销售不规范、服务效能不高等情况。对此,银保监会近日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经营服务水平;实施业务专属管理,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充实监管机制手段,强化创新业务监管三个方面,加强和改进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监管,标志着互联网人身保险专属管理正式落地。

银保监会通报显示,2021年二季度,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共接收并转送涉及保险公司的保险消费投诉47005件,环比增长31.43%。其中涉及人身保险公司27362件,环比增长31.33%,占投诉总量的58.21%。尤其是近年来互联网保险发展较快,并且已成为保险销售的重要渠道之一。由于部分保险机构违规经营、不当创新,导致互联网渠道投诉激增、竞争无序,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引发社会各界关注。

持续完善互联网保险监管制度体系建设,是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举措。近年来,监管部门针对互联网保险业务存在的种种乱象,出台一系列整治和规范措施强化监管,但仍缺乏具体详细的监管规则。银保监会在2021年2月1日修订实施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中明确提出,“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在满足相关条件的基础上,可在全国范围内通过互联网经营相关人身保险产品,具体由中国银保监会另行规定”。而《通知》正是对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相关监管规则的进一步细化,除明确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需满足一定的条件要求外,其在线运营能力和在线服务体系方面也必须达到相应要求,同时实施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专属管理。监管规则的细化非常及时且必要,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防范经营风险,促进公平竞争,更重要的在于能够更好地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规范互联网保险市场秩序,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对保险公司设定门槛,将不达标、不具备条件的拒之门外。银保监会自成立以来,就注重整治保险市场秩序。2020年出台《关于规范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的通知》,2021年8月发布《关于开展互联网保险乱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重点整治互联网保险市场销售误导、强制搭售、费用虚高、违规经营和用户信息泄漏等突出问题,弥补监管不足。《通知》的出台,一大核心要点就是明确互联网人身保险的经营门槛,即具备一定能力的保险公司才可以经营互联网人身险业务,体现了监管部门从严监管的态度,以及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坚定信心。

与此同时,对互联网人身保险产品实施专属管理,与其他渠道产品严格划分界限,并建立健全产品回溯机制,目的就是要防控风险,保护好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互联网人身保险产品为全国销售,突破了保险产品原有的经营区域限制,影响面广,风险控制难度大。另外,互联网人身保险产品的销售和风险与传统保险产品区别较大,具有细碎化、精准化、运营快小专等特点。正是因为这些特点的存在,极易导致产品定价不科学、宣传销售不适当、管理服务不到位,比如保费首月“0”元、长险短做等销售误导问题,以及退保高扣费、健康告知晦涩难懂等投诉集中问题。实施专属管理,建立健全产品回溯机制,旨在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多更实惠的保险产品,以及更贴心、更便捷的服务,真正发挥互联网保险产品普惠、普及、风险保障的特点,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必将给广大群众带来更多的实惠,满足保险产品之需。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的出台有助于引导保险公司降低佣金、优化费用结构,提升科技手段,提高服务效率,堵住诱导、误导消费者的漏洞。下一步,监管部门还需持续完善监管制度,强化监管,压实保险机构主体责任,将《通知》落实到位。对于违反《通知》规定的保险机构,要采取监管谈话、风险提示和依法在一定期限内禁止申报互联网人身保险新产品等监管措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促进互联网保险业务高质量发展。

(作者单位:承德银保监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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