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明明
近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发布了一则吴姓父亲开车压死2岁儿子的案例,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这位父亲111万元。这一事件在网络上掀起了轩然大波,社会各界纷纷关注探讨。综观各种争议,其焦点在于两方面:一是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该不该赔付,二是会不会引发模仿效应,产生道德风险?
对于第一种情况,保险公司进行了拒赔,认为作为造成儿子小吴死亡的加害者,其父吴先生不应作为原告,保险公司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不过,法院审理认为,吴先生夫妇作为小吴的父母,有权以赔偿权利人即原告的身份提起诉讼,诉讼主体适格。保险公司作为承保方,也应该按法律及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第一种争议已经盖棺定论,在此姑且不论。
对于第二种情况来说,则显得比较复杂。近年来,确实有各种杀人骗保的案件,例如“杀妻骗保案”等,伤害的对象包括妻子、父母等亲人,令人触目惊心。而这一类案件,也确实容易让别有用心的人产生犯罪动机。从这一角度来说,网友们的担忧也不无道理。
实际上,此案中父亲开车压死2岁儿子,经查确实属于意外,并非主观故意所为。而且,作为亲生父母,对于年幼的子女,除了舐犊之情外,很少会产生拿孩子命换钱的情形。故此,虽然这起案件产生了巨额赔偿,但是对于能否引发道德风险,其实并不需要过度忧虑。此外,法律上对于恶意骗保事件,有保险公司可以免责的规定,也有以保险诈骗罪进行惩治。一旦发现存在疑点,相关的侦破手段是可以还原事件真相的。
这种人间惨剧,其实多少保险赔偿也难以弥补事件对吴先生夫妇的精神创伤。对于人们来说,安全开车,保护孩童,任何时候都是第一位的。
□黄明明
近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发布了一则吴姓父亲开车压死2岁儿子的案例,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这位父亲111万元。这一事件在网络上掀起了轩然大波,社会各界纷纷关注探讨。综观各种争议,其焦点在于两方面:一是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该不该赔付,二是会不会引发模仿效应,产生道德风险?
对于第一种情况,保险公司进行了拒赔,认为作为造成儿子小吴死亡的加害者,其父吴先生不应作为原告,保险公司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不过,法院审理认为,吴先生夫妇作为小吴的父母,有权以赔偿权利人即原告的身份提起诉讼,诉讼主体适格。保险公司作为承保方,也应该按法律及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第一种争议已经盖棺定论,在此姑且不论。
对于第二种情况来说,则显得比较复杂。近年来,确实有各种杀人骗保的案件,例如“杀妻骗保案”等,伤害的对象包括妻子、父母等亲人,令人触目惊心。而这一类案件,也确实容易让别有用心的人产生犯罪动机。从这一角度来说,网友们的担忧也不无道理。
实际上,此案中父亲开车压死2岁儿子,经查确实属于意外,并非主观故意所为。而且,作为亲生父母,对于年幼的子女,除了舐犊之情外,很少会产生拿孩子命换钱的情形。故此,虽然这起案件产生了巨额赔偿,但是对于能否引发道德风险,其实并不需要过度忧虑。此外,法律上对于恶意骗保事件,有保险公司可以免责的规定,也有以保险诈骗罪进行惩治。一旦发现存在疑点,相关的侦破手段是可以还原事件真相的。
这种人间惨剧,其实多少保险赔偿也难以弥补事件对吴先生夫妇的精神创伤。对于人们来说,安全开车,保护孩童,任何时候都是第一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