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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脉新能源车险的发展痛点(上)

发布时间:2021-08-27 10:53:35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马达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5月底,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约580万辆,占全球新能源汽车总量的50%,中国已成为名副其实的新能源汽车产销大国。

随着新能源汽车在我国的普及,数百亿级别的新能源车险市场也逐步形成。然而,我国保险行业还未能推出针对新能源汽车的专属保险产品,险企对新能源汽车的承保实际上仍是按照传统燃油汽车的保险条款来承保。笔者认为,面对如此庞大的新能源车险市场规模,保险行业急需推出专属于新能源汽车的保险费率方案以及条款来进行管理规范。下面笔者将借助国际经验,来谈谈新能源车险当前的发展痛点问题,并给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李月敏/制图

痛点一:新能源汽车专属保险尚未推出

对比档次相同的传统燃油汽车,新能源汽车往往要价更高,所以车险价格也明显更高。部分新能源车在购买保险方面需要依据补贴扣除前的车价,保费也因此而更高。而且,新能源汽车与传统汽车的保险需求也不尽相同。首先,如远程锁车、GPS定位等智能化功能在大多数新能源车上都已配备,各家汽车厂商对新能源汽车的运行也进行了联网监控,因此对于新能源汽车的车主来讲,其实并不太需要全车盗抢险;其次,新能源汽车出现过诸多自燃的案例,所以车主对自燃险的需求比较大;再次,新能源车的电池成本高昂,消费者对电机电控系统及动力电池的保险产品有着非常高的需求。可见,新能源车险与传统车险存在保险需求方面的明显差异,保险公司需针对新能源汽车开发专属险种。

当前,国内已有保险企业针对此开展研究工作,但相应保险产品尚未被推出。又因为新能源汽车的电池模组造价高昂,并且故障修理的技术还不完善,会额外增加成本,致使大多保险公司并不想额外对电池模组进行承保,也尚未以电池模组作为对象,单独完成附加险种的开发工作。目前相关厂商均为电池模组等提供保障,国家政策也针对此方面提出具体要求。然而,厂商的质保必须符合 “非人为因素造成”和“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标准才可使用。因其他事故导致的损失均不属于规定的保修范围。若电池由于发生其他事故而导致损失,消费者需自行承担更换以及维修方面的高额费用,这也将阻碍新能源汽车的普及以及发展。

各大保险公司之所以迟迟未推出新能源汽车的专属车险,很大一个原因是目前新能源汽车数量远小于传统燃油汽车数量,投保标的数量因此相对偏低,保险公司基于大数法则以分散风险的方式难以推进实施。此外,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时间相对较短,有关经验和历史数据的积累较少,使保险的费率厘定的难度加大。

解决方案——积极开发新能源汽车专属保险产品

银保监会发布的相关文件中明确提及,倡导保险公司针对商业汽车保险制定相应的创新条款,为保险消费者提供多样化、差异化的保险服务以及保障,并组织行业持续加强对新能源车险的研究,重点涵盖新能源车特有的电池、电机等动力设备及其衍生风险,力争早日推出新能源汽车保险专属示范产品。

电池模组是新能源汽车的主要动力来源,它也是新能源汽车与传统汽车之间的最大不同点。因此,险企需对电池部分格外关注,可以为电池在成本和安全性两方面制定专属的保险产品。另外,保险公司除了可以将新能源车辆本身作为保险标的以外,在车主实际使用过程中也可针对其他环节完成保险产品的专属设计工作,例如国外较为常见的充电桩保险等。以美国为例,美国业界针对电动汽车的投保近似于传统汽车,责任险属于必投险种,且可对全险、人身伤害险等相关商业险种进行投保。但不同于传统汽车,若将充电桩安装于自家时,将对该家庭的房屋险保费产生较大影响。美国俄勒冈州以及加利福尼亚州法律明确提出,主人在针对房屋进行责任险投保时,必须将汽车充电设备列入其中。

只有尽快推出新能源汽车的专属保险产品,才能使得客户选择此类汽车时的顾虑被打消,最终提高新能源汽车的整体销量。笔者建议我国保险行业对相关专属保险产品进行深入研究、推出并引进,一是从新能源汽车制造厂商的风险角度出发,针对新能源汽车本身及其电池、电控等相关技术、部件的生产厂商,推出相应产品责任险;二是以客户需求作为切入点,针对新能源汽车,推出专属附加险种,如以电池模组作为对象的附加险等。与电池相关的专属保险产品若能顺利推出,那么当意外事件发生于承保区间内并引起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原本由电池生产厂商等负担的风险将向保险公司转移,从而降低厂商的制造成本。

(作者系大连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把脉新能源车险的发展痛点(上)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1-08-27

□马达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5月底,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约580万辆,占全球新能源汽车总量的50%,中国已成为名副其实的新能源汽车产销大国。

随着新能源汽车在我国的普及,数百亿级别的新能源车险市场也逐步形成。然而,我国保险行业还未能推出针对新能源汽车的专属保险产品,险企对新能源汽车的承保实际上仍是按照传统燃油汽车的保险条款来承保。笔者认为,面对如此庞大的新能源车险市场规模,保险行业急需推出专属于新能源汽车的保险费率方案以及条款来进行管理规范。下面笔者将借助国际经验,来谈谈新能源车险当前的发展痛点问题,并给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李月敏/制图

痛点一:新能源汽车专属保险尚未推出

对比档次相同的传统燃油汽车,新能源汽车往往要价更高,所以车险价格也明显更高。部分新能源车在购买保险方面需要依据补贴扣除前的车价,保费也因此而更高。而且,新能源汽车与传统汽车的保险需求也不尽相同。首先,如远程锁车、GPS定位等智能化功能在大多数新能源车上都已配备,各家汽车厂商对新能源汽车的运行也进行了联网监控,因此对于新能源汽车的车主来讲,其实并不太需要全车盗抢险;其次,新能源汽车出现过诸多自燃的案例,所以车主对自燃险的需求比较大;再次,新能源车的电池成本高昂,消费者对电机电控系统及动力电池的保险产品有着非常高的需求。可见,新能源车险与传统车险存在保险需求方面的明显差异,保险公司需针对新能源汽车开发专属险种。

当前,国内已有保险企业针对此开展研究工作,但相应保险产品尚未被推出。又因为新能源汽车的电池模组造价高昂,并且故障修理的技术还不完善,会额外增加成本,致使大多保险公司并不想额外对电池模组进行承保,也尚未以电池模组作为对象,单独完成附加险种的开发工作。目前相关厂商均为电池模组等提供保障,国家政策也针对此方面提出具体要求。然而,厂商的质保必须符合 “非人为因素造成”和“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标准才可使用。因其他事故导致的损失均不属于规定的保修范围。若电池由于发生其他事故而导致损失,消费者需自行承担更换以及维修方面的高额费用,这也将阻碍新能源汽车的普及以及发展。

各大保险公司之所以迟迟未推出新能源汽车的专属车险,很大一个原因是目前新能源汽车数量远小于传统燃油汽车数量,投保标的数量因此相对偏低,保险公司基于大数法则以分散风险的方式难以推进实施。此外,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时间相对较短,有关经验和历史数据的积累较少,使保险的费率厘定的难度加大。

解决方案——积极开发新能源汽车专属保险产品

银保监会发布的相关文件中明确提及,倡导保险公司针对商业汽车保险制定相应的创新条款,为保险消费者提供多样化、差异化的保险服务以及保障,并组织行业持续加强对新能源车险的研究,重点涵盖新能源车特有的电池、电机等动力设备及其衍生风险,力争早日推出新能源汽车保险专属示范产品。

电池模组是新能源汽车的主要动力来源,它也是新能源汽车与传统汽车之间的最大不同点。因此,险企需对电池部分格外关注,可以为电池在成本和安全性两方面制定专属的保险产品。另外,保险公司除了可以将新能源车辆本身作为保险标的以外,在车主实际使用过程中也可针对其他环节完成保险产品的专属设计工作,例如国外较为常见的充电桩保险等。以美国为例,美国业界针对电动汽车的投保近似于传统汽车,责任险属于必投险种,且可对全险、人身伤害险等相关商业险种进行投保。但不同于传统汽车,若将充电桩安装于自家时,将对该家庭的房屋险保费产生较大影响。美国俄勒冈州以及加利福尼亚州法律明确提出,主人在针对房屋进行责任险投保时,必须将汽车充电设备列入其中。

只有尽快推出新能源汽车的专属保险产品,才能使得客户选择此类汽车时的顾虑被打消,最终提高新能源汽车的整体销量。笔者建议我国保险行业对相关专属保险产品进行深入研究、推出并引进,一是从新能源汽车制造厂商的风险角度出发,针对新能源汽车本身及其电池、电控等相关技术、部件的生产厂商,推出相应产品责任险;二是以客户需求作为切入点,针对新能源汽车,推出专属附加险种,如以电池模组作为对象的附加险等。与电池相关的专属保险产品若能顺利推出,那么当意外事件发生于承保区间内并引起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原本由电池生产厂商等负担的风险将向保险公司转移,从而降低厂商的制造成本。

(作者系大连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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