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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拒收现金歪风

发布时间:2021-07-26 09:09:17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丁卫东

7月22日,人民银行严肃公布2021年二季度拒收人民币现金处罚情况:央行依法对18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1000元至10万元人民币不等。被处罚单位包括公共服务机构、商场、医院、景区、停车场及保险公司等。这是央行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要求和坚持宣传引导与严肃惩治相结合、持续推进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的“硬核”举措。

针对经济社会生活中一些机构和商户“拒收现金”等乱象,央行于去年12月15日出台了《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第18号),创新性地从优化现金收付整体生态环境出发,将现金流通、使用和管理的主体划分为现金收付主体、现金收付服务主体及现金生态主体等三大类,一方面明确了不同现金收付主体、不同场景、不同支付方式下的现金收付要求,进一步厘清了拒收现金行为边界;另一方面对各类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及自助服务机具厂商等现金服务主体提出指导性意见。当前一些问题虽然属“现金收付主体”所为,但作为“现金收付服务主体”的商业银行,有责任有义务通过做好本职工作为净化现金生态作出贡献。

提高对做好现金收付服务重要性的认识。《公告》规制“现金收付服务主体规范”主要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将现金服务作为基础性业务,充分考虑现金使用需求及存取便利性,确保现金业务网点及自助现金机具等基础设施的覆盖率和保障水平满足公众需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对在本机构开设账户的经营主体的宣传引导,引导其严格遵守现金收付规范。这些看似无需多言的要求,却是需要商业银行认真对待才能做好的。因为,有些商业银行在经营转型中,现金服务的窗口在逐渐调减、现金服务的机具未能配备到位、对现金管理政策的宣传还存在打折扣现象等。特别是现金服务具有非获益性等特殊性,在提供现金调剂、兑换等服务时,商业银行不能从中获得相匹配的利益,提供服务的动力或积极性难免会打折扣。为此,需要商业银行秉持“金融为民”理念,致力于在为经济社会提供优质现金收付服务中,提高商誉、获得客户、争创佳绩。

为做好现金收付服务提供软硬件保障。一是加强软件建设。现金服务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多地区多部门齐抓共管,方能创建一片流通环境友好型的现金服务生态区域。商业银行要在“人行主导、商行主办、政府支持、群众参与”的共建机制中,坚持问题、市场和民生导向,扎实开展“创建现金服务示范区”工作。二是加强硬件建设。一方面要建设好前台“硬件”。商业银行营业网点现金机具标准、公示公告、铭牌标识、宣传口径、服务用语等要制作布局到位;配备纸硬币兑换机、自助存取款机、小面额取款机等现金服务机具等,通过完善现金服务示范区基础设施,促进提高现金业务服务效率。另一方面要建设好后台“硬件”。目前,各家商业银行大都建立了后台集中现金服务中心,这就有必要有可能配备先进设施,实现提高现金运营质效、节约集约人力资源的优势,达成减少库存现金占用、提高综合效益之目标。

让现金收付服务惠及特定区域特定人群。一是创新灵活便捷服务模式,解决业务堵点难点问题。针对当前一些银行网点存在的零钞库存不足、客户排队等候时间过长等难题,商业银行可增设零钞兑换“绿色通道”予以解难,通过改进工作流程化解业务痛点,如采取“临时封包”现金业务模式办理一些特殊业务。二是延伸广布现金服务覆盖区域和群体,增强现金服务普惠面和可感度。近年来,非现金支付发展较快,余下使用现金人员多为老年人、农民、贫困人群等,现金刚性需求集中在县域以下。对此,商业银行应坚持“城市不放松,重点在农村”取向,主动把现金服务的重点向偏远乡镇、弱势群体延伸,以满足不同群体差异化的需求。商业银行要积极开展“适老化”现金服务、金融服务,可通过设立“夕阳红专区”、开辟“绿色通道”、设置“尊长专线”、打造“陪同式”服务,以缓解老年人群体在金融服务上面临的“数字鸿沟”。

积极参与整治拒收乱象,维护和净化人民币和谐流通环境。去年以来,媒体报道了多起公共服务机构和商户等“现金收付主体”拒收现金的案例,作为“现金收付服务主体”中的主要成员,商业银行应该且必须为维护和净化人民币和谐流通环境作出“主体”努力。一方面要大力宣传人民币流通使用的政策规定,旗帜鲜明反对“排斥和歧视现金支付”。2020年四季度,今年一季度、二季度,央行连续依法对16家、8家、18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500元至50万元不等。对此,商业银行要把拒收现金“既损害人民币的法定地位、又损害消费者的选择权”等危害告知“现金收付主体”,促其及时纠正拒收现金等错误行为。另一方面针对一些商户、机构对现金收付产生的认识误区和实际困难,比如有的基于成本控制、钞票防伪、安全卫生等方面考虑不愿意收取现金等情况,商业银行应帮助化解困难,推动人民币流通友好型环境建设。如要帮助解决“零、残币”调剂应需问题,引导公众将持有的残损币到银行兑换,提高流通中人民币整洁度,减少商家因拒收残损币引发的纠纷;商业银行要努力宣传提高“假币”识别能力,强化人民币防伪宣传教育力度,致力打好反假币人民战争;商业银行要切实做好“流转币”清洁卫生工作,遵照央行《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现金使用安全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处置流通现金,即便在疫情结束之后,也要常态化做好对于回笼和投放现金的消毒处理工作,让人们用上“放心钱”。

(作者单位:农业银行连云港分行)


整治拒收现金歪风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1-07-26

□丁卫东

7月22日,人民银行严肃公布2021年二季度拒收人民币现金处罚情况:央行依法对18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1000元至10万元人民币不等。被处罚单位包括公共服务机构、商场、医院、景区、停车场及保险公司等。这是央行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要求和坚持宣传引导与严肃惩治相结合、持续推进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的“硬核”举措。

针对经济社会生活中一些机构和商户“拒收现金”等乱象,央行于去年12月15日出台了《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第18号),创新性地从优化现金收付整体生态环境出发,将现金流通、使用和管理的主体划分为现金收付主体、现金收付服务主体及现金生态主体等三大类,一方面明确了不同现金收付主体、不同场景、不同支付方式下的现金收付要求,进一步厘清了拒收现金行为边界;另一方面对各类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及自助服务机具厂商等现金服务主体提出指导性意见。当前一些问题虽然属“现金收付主体”所为,但作为“现金收付服务主体”的商业银行,有责任有义务通过做好本职工作为净化现金生态作出贡献。

提高对做好现金收付服务重要性的认识。《公告》规制“现金收付服务主体规范”主要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将现金服务作为基础性业务,充分考虑现金使用需求及存取便利性,确保现金业务网点及自助现金机具等基础设施的覆盖率和保障水平满足公众需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对在本机构开设账户的经营主体的宣传引导,引导其严格遵守现金收付规范。这些看似无需多言的要求,却是需要商业银行认真对待才能做好的。因为,有些商业银行在经营转型中,现金服务的窗口在逐渐调减、现金服务的机具未能配备到位、对现金管理政策的宣传还存在打折扣现象等。特别是现金服务具有非获益性等特殊性,在提供现金调剂、兑换等服务时,商业银行不能从中获得相匹配的利益,提供服务的动力或积极性难免会打折扣。为此,需要商业银行秉持“金融为民”理念,致力于在为经济社会提供优质现金收付服务中,提高商誉、获得客户、争创佳绩。

为做好现金收付服务提供软硬件保障。一是加强软件建设。现金服务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多地区多部门齐抓共管,方能创建一片流通环境友好型的现金服务生态区域。商业银行要在“人行主导、商行主办、政府支持、群众参与”的共建机制中,坚持问题、市场和民生导向,扎实开展“创建现金服务示范区”工作。二是加强硬件建设。一方面要建设好前台“硬件”。商业银行营业网点现金机具标准、公示公告、铭牌标识、宣传口径、服务用语等要制作布局到位;配备纸硬币兑换机、自助存取款机、小面额取款机等现金服务机具等,通过完善现金服务示范区基础设施,促进提高现金业务服务效率。另一方面要建设好后台“硬件”。目前,各家商业银行大都建立了后台集中现金服务中心,这就有必要有可能配备先进设施,实现提高现金运营质效、节约集约人力资源的优势,达成减少库存现金占用、提高综合效益之目标。

让现金收付服务惠及特定区域特定人群。一是创新灵活便捷服务模式,解决业务堵点难点问题。针对当前一些银行网点存在的零钞库存不足、客户排队等候时间过长等难题,商业银行可增设零钞兑换“绿色通道”予以解难,通过改进工作流程化解业务痛点,如采取“临时封包”现金业务模式办理一些特殊业务。二是延伸广布现金服务覆盖区域和群体,增强现金服务普惠面和可感度。近年来,非现金支付发展较快,余下使用现金人员多为老年人、农民、贫困人群等,现金刚性需求集中在县域以下。对此,商业银行应坚持“城市不放松,重点在农村”取向,主动把现金服务的重点向偏远乡镇、弱势群体延伸,以满足不同群体差异化的需求。商业银行要积极开展“适老化”现金服务、金融服务,可通过设立“夕阳红专区”、开辟“绿色通道”、设置“尊长专线”、打造“陪同式”服务,以缓解老年人群体在金融服务上面临的“数字鸿沟”。

积极参与整治拒收乱象,维护和净化人民币和谐流通环境。去年以来,媒体报道了多起公共服务机构和商户等“现金收付主体”拒收现金的案例,作为“现金收付服务主体”中的主要成员,商业银行应该且必须为维护和净化人民币和谐流通环境作出“主体”努力。一方面要大力宣传人民币流通使用的政策规定,旗帜鲜明反对“排斥和歧视现金支付”。2020年四季度,今年一季度、二季度,央行连续依法对16家、8家、18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500元至50万元不等。对此,商业银行要把拒收现金“既损害人民币的法定地位、又损害消费者的选择权”等危害告知“现金收付主体”,促其及时纠正拒收现金等错误行为。另一方面针对一些商户、机构对现金收付产生的认识误区和实际困难,比如有的基于成本控制、钞票防伪、安全卫生等方面考虑不愿意收取现金等情况,商业银行应帮助化解困难,推动人民币流通友好型环境建设。如要帮助解决“零、残币”调剂应需问题,引导公众将持有的残损币到银行兑换,提高流通中人民币整洁度,减少商家因拒收残损币引发的纠纷;商业银行要努力宣传提高“假币”识别能力,强化人民币防伪宣传教育力度,致力打好反假币人民战争;商业银行要切实做好“流转币”清洁卫生工作,遵照央行《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现金使用安全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处置流通现金,即便在疫情结束之后,也要常态化做好对于回笼和投放现金的消毒处理工作,让人们用上“放心钱”。

(作者单位:农业银行连云港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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