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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农险+财政”化解谷贱伤农(上)

发布时间:2021-06-18 09:38:46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杨孟著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立完善农业保险政策体系,有效增加农业保险资源供给,协力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优化农业保险运行机制是关键。中国银保监会等四部门《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鼓励探索开展‘农业保险+’”为题,就如何用“农业保险+”优化农业保险运行机制问题作出“顶层设计”。用“农业保险+”优化农业保险运行机制已成为亟待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

用“农业保险+财政”创新财政补贴方式

农业保险是国际上重要的非价格农业保护工具。在一定的条件下,实行农业保险支持政策,是国际上公认的“绿箱”政策。迄今为止,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行了农业保险支持政策。目前,我国农业保险支持政策采用的主要是农业保险保费直接补贴方式,而在美国、加拿大、韩国、欧盟成员国等大部分发达国家,已将这种方式列为“黄箱”政策。为尽快满足农产品国际贸易“绿箱”政策需要,应对其进行“国际趋同”改革,运用“农业保险+财政”创新财政补贴方式,逐步由单一的以针对特定农产品保险保费补贴为主的“黄箱”政策,转变为综合性的以农业保险机构经营费用补贴、再保险费用补贴和大灾风险补偿为主的“绿箱”政策。让“农业保险+财政”在世贸组织“绿箱”政策面前畅通无阻,让“农险+财政”成为破解“谷贱伤农”难题、撬动财政资金倍增效应的有效工具。

用“农业保险+财政”发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近年来,随着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不断发展壮大,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量涌现。据统计,目前全国纳入名录系统管理的家庭农场已超过300万家;全国农民合作社超过240万家;全国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超过9万家。与此同时,农业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和质量安全风险也在与日俱增,迫切需要建立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用“农业保险+财政”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保驾护航”。

首先,建立完善有利于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的“农业保险+财政”财政补贴机制。为缓解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对种粮农户因农产品价格市场波动导致的收入影响,中央实行了将市场价格与目标价格之间的差价直接补贴给农民的“价补分离”政策,这不仅涉及“补”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问题,而且还涉及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问题,若用“农业保险+财政”的方式将直接补贴改为价格指数保险或收入保险等间接保险保费补贴,无疑是一个“两全其美”的选择。

其次,探索建立基于“农业保险+财政”的适度规模经营信贷协同支持模式。中国太平财险、湖北省天门市政府和天门市农商银行联合开发的“政银保”模式,就是一个很好的基于“农业保险+财政”的适度规模经营信贷协同支持模式。在该模式中,中国太平财险为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土地、规模经营所需资金提供无抵押、无担保贷款履约保证保险。以保险增信为媒,天门市农商银行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服务。

第三,健全完善基于“农业保险+财政”的全链条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开展面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适度规模经营主体专属农业大灾保险产品(尤其是粮食主产省),建立完善适度规模经营主体专属农业大灾保险制度,进一步拓展农业风险保障覆盖面,不断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抗御大灾风险的能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作者系民建湖南省财政与金融委员会委员;广州大学南方治理研究院特聘研究员)


用“农险+财政”化解谷贱伤农(上)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1-06-18

□杨孟著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立完善农业保险政策体系,有效增加农业保险资源供给,协力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优化农业保险运行机制是关键。中国银保监会等四部门《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鼓励探索开展‘农业保险+’”为题,就如何用“农业保险+”优化农业保险运行机制问题作出“顶层设计”。用“农业保险+”优化农业保险运行机制已成为亟待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

用“农业保险+财政”创新财政补贴方式

农业保险是国际上重要的非价格农业保护工具。在一定的条件下,实行农业保险支持政策,是国际上公认的“绿箱”政策。迄今为止,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行了农业保险支持政策。目前,我国农业保险支持政策采用的主要是农业保险保费直接补贴方式,而在美国、加拿大、韩国、欧盟成员国等大部分发达国家,已将这种方式列为“黄箱”政策。为尽快满足农产品国际贸易“绿箱”政策需要,应对其进行“国际趋同”改革,运用“农业保险+财政”创新财政补贴方式,逐步由单一的以针对特定农产品保险保费补贴为主的“黄箱”政策,转变为综合性的以农业保险机构经营费用补贴、再保险费用补贴和大灾风险补偿为主的“绿箱”政策。让“农业保险+财政”在世贸组织“绿箱”政策面前畅通无阻,让“农险+财政”成为破解“谷贱伤农”难题、撬动财政资金倍增效应的有效工具。

用“农业保险+财政”发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近年来,随着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不断发展壮大,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量涌现。据统计,目前全国纳入名录系统管理的家庭农场已超过300万家;全国农民合作社超过240万家;全国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超过9万家。与此同时,农业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和质量安全风险也在与日俱增,迫切需要建立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用“农业保险+财政”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保驾护航”。

首先,建立完善有利于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的“农业保险+财政”财政补贴机制。为缓解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对种粮农户因农产品价格市场波动导致的收入影响,中央实行了将市场价格与目标价格之间的差价直接补贴给农民的“价补分离”政策,这不仅涉及“补”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问题,而且还涉及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问题,若用“农业保险+财政”的方式将直接补贴改为价格指数保险或收入保险等间接保险保费补贴,无疑是一个“两全其美”的选择。

其次,探索建立基于“农业保险+财政”的适度规模经营信贷协同支持模式。中国太平财险、湖北省天门市政府和天门市农商银行联合开发的“政银保”模式,就是一个很好的基于“农业保险+财政”的适度规模经营信贷协同支持模式。在该模式中,中国太平财险为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土地、规模经营所需资金提供无抵押、无担保贷款履约保证保险。以保险增信为媒,天门市农商银行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服务。

第三,健全完善基于“农业保险+财政”的全链条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开展面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适度规模经营主体专属农业大灾保险产品(尤其是粮食主产省),建立完善适度规模经营主体专属农业大灾保险制度,进一步拓展农业风险保障覆盖面,不断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抗御大灾风险的能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作者系民建湖南省财政与金融委员会委员;广州大学南方治理研究院特聘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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