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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仁江:农险为乡村振兴提供保障

发布时间:2021-03-15 08:37:51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编者按: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了战略部署。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对任务目标又作了进一步明确。护航乡村振兴,农业保险责任在肩。

□张仁江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历史关口,只有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才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撑。面对“三农”工作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农业保险和再保险也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保险和再保险工作指明了方向。

保险作为市场化的风险转移机制和有效应对灾害事故及突发事件的重要工具,保险行业要立足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发展阶段,坚定不移服务于国家战略,充分发挥保险保障功能。

一、服务国家战略,进一步发挥国有保险公司的核心作用

一是农业保险作为国家“三农”工作的重要政策工具和手段,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实现农户收入稳定增长、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国有保险公司有责任持续加大提供保险供给,巩固扩大主渠道地位。

二是农业保险作为具有正外部性和准公共产品属性的金融工具,运营中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参与,我国自2007年确定农业保险补贴原则以来,2007-2018年10余年间,各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资金合计达2548亿元,占农业保险保费收入的75%以上。国有保险公司在开展农业保险时,长期遵循保本微利的原则,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

三是虽然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农业保险市场,但在保障程度的充足性、保险产品的丰富性、保险经营的效率性等方面与全球先进国家仍然存在较大差距。部分农业再保险分保合约的定价由外资公司参与,这些都需要国有保险公司肩负起振兴民族农业保险发展的使命。

二、把握新趋势,深入推进农业保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一是加大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产品开发。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稳步实施,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联耕联种等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体蓬勃发展,在物化成本保险广泛开展的基础上,更广泛区域内将开展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保险保障范围的逐步扩大、保障程度的逐步提高,带来农业保险大灾风险程度的显著增加,要求农业再保险积极应对,提高再保险的保障能力以及供给的持续性、稳定性和适应性。

二是加大聚焦主粮生产安全、大宗畜产品供应以及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领域的产品创新。围绕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领域及地方农产品发展规划和财政实际,定制化开发专属农业保险产品,加快“扩面、提标、增品”步伐。

三是围绕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加强涉农产品创新。作为“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重要举措,中央一号文件提出“2021年建设1亿亩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农业农村部也审议通过了《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为开发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的专属产品创造了条件。中央一号文件还提出,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未来乡村将逐渐形成农业生产、加工、物流、仓储、营销链式发展的新产业、新业态,将极大丰富农业保险的内涵和外延,对开发相关涉农产品提供了广阔空间。

三、打造新机制,充分发挥农业再保险积极作用

我国作为全球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自然灾害发生频率高、影响面广、损失范围大,极大增加了农业保险和再保险经营的波动性。一直以来,我国农业保险经营主要依靠再保险和自身积累的大灾风险准备金来应对巨灾损失,再保险对于提高农业保险公司经营积极性,保证农业保险市场平稳发展至关重要。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历史阶段,要求农业再保险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体系框架、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进行全面升级。

一是进一步借鉴国际上多数农险成熟国家的经验,设计以国家专门再保险机构为基础、商业再保险机构为重要补充的再保险体系框架,构建政策性和商业性协同共生的农业再保险市场,真正体现“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农业保险治理体制要求,为国家战略的全面实施保驾护航。

二是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立足保险本源,充分发挥再保险在数据积累、精算分析和风险评估方面的独特优势,以全面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为目标,加大再保险对农业大灾风险的保障程度,加快创新型农险产品和涉农产品的开发推广。

三是打造新机制,汇集政、产、学、研多方力量,积极建设农业农村生态圈,加强各方在产品设计、模型工具开发、信息共享、科技应用等方面的合作,实现优势资源的合理运用。

四、乘势而上,强化科技创新驱动与应用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要通过科技创新手段的有效运用,于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

一是完善数据标准,强化农业保险信息管理和共享工作,为农业保险风险识别和产品开发提供支持,为政府的农业风险管理决策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加强遥感、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的合理使用,提高农业保险管理效率,降低交易成本,为提供更多质高价优的保险服务创造条件。

三是探索扩大生物识别、无人机、物联网、区块链等新科技在农业保险理赔中的应用,降低保险赔付中的道德风险,提高保险理赔效率,提升社会大众对保险的获得感。

(作者系中再产险总经理)


张仁江:农险为乡村振兴提供保障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1-03-15

编者按: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了战略部署。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对任务目标又作了进一步明确。护航乡村振兴,农业保险责任在肩。

□张仁江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历史关口,只有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才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撑。面对“三农”工作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农业保险和再保险也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保险和再保险工作指明了方向。

保险作为市场化的风险转移机制和有效应对灾害事故及突发事件的重要工具,保险行业要立足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发展阶段,坚定不移服务于国家战略,充分发挥保险保障功能。

一、服务国家战略,进一步发挥国有保险公司的核心作用

一是农业保险作为国家“三农”工作的重要政策工具和手段,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实现农户收入稳定增长、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国有保险公司有责任持续加大提供保险供给,巩固扩大主渠道地位。

二是农业保险作为具有正外部性和准公共产品属性的金融工具,运营中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参与,我国自2007年确定农业保险补贴原则以来,2007-2018年10余年间,各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资金合计达2548亿元,占农业保险保费收入的75%以上。国有保险公司在开展农业保险时,长期遵循保本微利的原则,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

三是虽然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农业保险市场,但在保障程度的充足性、保险产品的丰富性、保险经营的效率性等方面与全球先进国家仍然存在较大差距。部分农业再保险分保合约的定价由外资公司参与,这些都需要国有保险公司肩负起振兴民族农业保险发展的使命。

二、把握新趋势,深入推进农业保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一是加大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产品开发。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稳步实施,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联耕联种等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体蓬勃发展,在物化成本保险广泛开展的基础上,更广泛区域内将开展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保险保障范围的逐步扩大、保障程度的逐步提高,带来农业保险大灾风险程度的显著增加,要求农业再保险积极应对,提高再保险的保障能力以及供给的持续性、稳定性和适应性。

二是加大聚焦主粮生产安全、大宗畜产品供应以及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领域的产品创新。围绕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领域及地方农产品发展规划和财政实际,定制化开发专属农业保险产品,加快“扩面、提标、增品”步伐。

三是围绕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加强涉农产品创新。作为“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重要举措,中央一号文件提出“2021年建设1亿亩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农业农村部也审议通过了《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为开发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的专属产品创造了条件。中央一号文件还提出,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未来乡村将逐渐形成农业生产、加工、物流、仓储、营销链式发展的新产业、新业态,将极大丰富农业保险的内涵和外延,对开发相关涉农产品提供了广阔空间。

三、打造新机制,充分发挥农业再保险积极作用

我国作为全球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自然灾害发生频率高、影响面广、损失范围大,极大增加了农业保险和再保险经营的波动性。一直以来,我国农业保险经营主要依靠再保险和自身积累的大灾风险准备金来应对巨灾损失,再保险对于提高农业保险公司经营积极性,保证农业保险市场平稳发展至关重要。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历史阶段,要求农业再保险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体系框架、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进行全面升级。

一是进一步借鉴国际上多数农险成熟国家的经验,设计以国家专门再保险机构为基础、商业再保险机构为重要补充的再保险体系框架,构建政策性和商业性协同共生的农业再保险市场,真正体现“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农业保险治理体制要求,为国家战略的全面实施保驾护航。

二是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立足保险本源,充分发挥再保险在数据积累、精算分析和风险评估方面的独特优势,以全面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为目标,加大再保险对农业大灾风险的保障程度,加快创新型农险产品和涉农产品的开发推广。

三是打造新机制,汇集政、产、学、研多方力量,积极建设农业农村生态圈,加强各方在产品设计、模型工具开发、信息共享、科技应用等方面的合作,实现优势资源的合理运用。

四、乘势而上,强化科技创新驱动与应用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要通过科技创新手段的有效运用,于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

一是完善数据标准,强化农业保险信息管理和共享工作,为农业保险风险识别和产品开发提供支持,为政府的农业风险管理决策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加强遥感、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的合理使用,提高农业保险管理效率,降低交易成本,为提供更多质高价优的保险服务创造条件。

三是探索扩大生物识别、无人机、物联网、区块链等新科技在农业保险理赔中的应用,降低保险赔付中的道德风险,提高保险理赔效率,提升社会大众对保险的获得感。

(作者系中再产险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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