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凯
2020年底,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医师协会联合修订的最终版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2020年)》正式发布,与重疾新规同日发布的,还有中国精算师协会下发的最终版的《重大疾病发生率表》。按照新规的安排,目前按照旧重疾险规定在售的重疾险产品,最迟会于2021年1月31日前全部停售。究竟重疾险的新旧规定有什么区别呢?究竟会怎样影响未来重疾险的销售和发展呢?个人希望能从精算的角度出发,来客观的分析一下这个问题。
首先,要了解新版重疾险规定和重大疾病发生率表产生的背景,也就是修改重疾险的定义和重大疾病发生率的原因。从1995年内地保险市场引入了重大疾病保险开始算起,重疾险产品至今已经经历了25年。重大疾病保险也从一个相对陌生的险种,发展成为健康保险市场上重要的保障型产品。重大疾病保险在产品设计和定价模型上主要依赖两项重要的基础性内容,一是重大疾病的标准定义,也就是什么样的疾病会被算作重大疾病进行理赔;二是重大疾病的发生率,这也是保险定价的重要依据之一。在2020年以前我国使用的行业标准分别为2007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和2013年中国精算师协会编制的《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2006-2010)》。两者分别使用了13年和7年。这么多年过去了,如今疾病谱发生了变化,有些以前可能是严重的疾病,现在不再严重。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甲状腺癌,随着医疗水平的发展,大部分的甲状腺癌都已经不再是一个严重性的疾病,只有个别的分型比较严重。因此,这次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和经验发生率表的修订是非常及时和有必要的。这种修订可以反映最新的疾病谱和医疗水平,有利于保险公司更准确地定价,也更好地控制住了风险。
其次,这次修订的改变会对未来我国重大疾病保险有什么样的影响呢?在去年11月这个新规刚刚出台时候就有很多人来询问我这一问题。当然,大家的关注点主要在价格上,关心是尽快购买旧的重疾险划算还会购买新的重疾险划算。其实从精算的角度来看,无论是新规下的产品还是旧规下的产品,都是根据疾病的定义和疾病的发生率从精算平衡的角度出发来进行定价。因此,便宜的价格对应的可能只是较低的保障水平。而对于个人而言购买保险是购买保障,不发病理赔才是幸福,所以买保险并不需要为了几百一千的保费而斤斤计较。这里想谈的改变是对未来重疾险发展的方向而言。近十年来,我国的重大疾病保险发展十分迅速,2019年重疾险的保费已经达到4107亿元,占健康险保费收入的58%,是健康保险领域最为重要的保险产品之一。而正如前面新规背景里面提到的,随着医学临床诊断标准和诊断技术的不断发展和革新,之前的重疾险疾病定义和发生率表太过于陈旧了。近年来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疾病谱的发展速度非常快。大家对“重大”疾病这一定义已经与十年前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而这一变化在接下来的十年间一定是更快的。更多的重大疾病将会因为被尽早发现或是有了最新的治疗手段而变得没那么“重大”。这对个人而言是一件好事,而对保险公司而言则未必。因为检测水平的提高会增加“重大”疾病的发生率,治疗水平的提高也会影响实际的费用。这都会造成保险公司承保风险的提升,甚至会引起严重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这次新规的出台有利于增强社会和行业对重大疾病定义和发生率的关注,从而形成有效的调整机制,及时对现有定义和发生率进行动态调整,而不是等十几年后再进行更新。这种机制的形成,可以有效降低保险公司在重大疾病保险上的风险,最终反映到更便宜的价格上,利好消费者。
最后,分析一下重疾险新规对消费者的影响。网络上分析对比重疾险新旧疾病定义的文章已经很多了。对于消费者而言,有好有坏,有严有松,都是很专业的定义,在此不再赘述。我还是从精算定价的角度来分析一下未来同等类型产品的价格变化。由于新规中规定的轻症比例降低,加上甲状腺癌的很大一部分不再按照重疾来理赔,很多人都预测重疾险产品的价格将有所下滑。保险产品的精算定价主要是由发生频率和损失程度两方面来决定。的确,当发生频率下降或损失程度下降时,保险产品的期望赔付和对应的保费价格也都会有一定程度上的下降。因此,这次甲状腺癌被从重疾中拿出一定会降低未来重疾险的保费。但是,这个下降空间可能不会很大。因为从重疾发生率来看,甲状腺癌的高发期是20-45岁的中青年人群,而新规定义下的重疾发生率下降期间只涉及到了部分年龄段,所以对重疾产品的价格影响不会太大。另一个影响价格的重要原因是保单赔付的损失程度,甲状腺癌虽然在新规中不属于重疾的范畴,但仍然是轻症范畴。而轻症在绝大多数的重疾险产品中都是豁免保费但合同并不终止。也就是说,如果投保人之后再换其他重疾或身故,还会再次百分之百赔偿重疾险的基本保额。这样保单额赔付就变成了轻症赔付+保费豁免+重疾赔付,实际的损失程度并没有明显下降。其他的一些疾病发生率有降有升,总体趋势不会有太大的变化。因此,重疾险未来的保费会有一定程度的下降,但不要有过高的期望。
综上所述,这次重疾险的疾病定义和疾病发生率的新规对行业未来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积极作用。而对于个人消费者而言,保障才是最重要的。如果你还没有一份重疾险保单的话,不要再拖延,根据自身需求,先买一份就好了。
(作者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副教授)
□陈凯
2020年底,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医师协会联合修订的最终版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2020年)》正式发布,与重疾新规同日发布的,还有中国精算师协会下发的最终版的《重大疾病发生率表》。按照新规的安排,目前按照旧重疾险规定在售的重疾险产品,最迟会于2021年1月31日前全部停售。究竟重疾险的新旧规定有什么区别呢?究竟会怎样影响未来重疾险的销售和发展呢?个人希望能从精算的角度出发,来客观的分析一下这个问题。
首先,要了解新版重疾险规定和重大疾病发生率表产生的背景,也就是修改重疾险的定义和重大疾病发生率的原因。从1995年内地保险市场引入了重大疾病保险开始算起,重疾险产品至今已经经历了25年。重大疾病保险也从一个相对陌生的险种,发展成为健康保险市场上重要的保障型产品。重大疾病保险在产品设计和定价模型上主要依赖两项重要的基础性内容,一是重大疾病的标准定义,也就是什么样的疾病会被算作重大疾病进行理赔;二是重大疾病的发生率,这也是保险定价的重要依据之一。在2020年以前我国使用的行业标准分别为2007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和2013年中国精算师协会编制的《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2006-2010)》。两者分别使用了13年和7年。这么多年过去了,如今疾病谱发生了变化,有些以前可能是严重的疾病,现在不再严重。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甲状腺癌,随着医疗水平的发展,大部分的甲状腺癌都已经不再是一个严重性的疾病,只有个别的分型比较严重。因此,这次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和经验发生率表的修订是非常及时和有必要的。这种修订可以反映最新的疾病谱和医疗水平,有利于保险公司更准确地定价,也更好地控制住了风险。
其次,这次修订的改变会对未来我国重大疾病保险有什么样的影响呢?在去年11月这个新规刚刚出台时候就有很多人来询问我这一问题。当然,大家的关注点主要在价格上,关心是尽快购买旧的重疾险划算还会购买新的重疾险划算。其实从精算的角度来看,无论是新规下的产品还是旧规下的产品,都是根据疾病的定义和疾病的发生率从精算平衡的角度出发来进行定价。因此,便宜的价格对应的可能只是较低的保障水平。而对于个人而言购买保险是购买保障,不发病理赔才是幸福,所以买保险并不需要为了几百一千的保费而斤斤计较。这里想谈的改变是对未来重疾险发展的方向而言。近十年来,我国的重大疾病保险发展十分迅速,2019年重疾险的保费已经达到4107亿元,占健康险保费收入的58%,是健康保险领域最为重要的保险产品之一。而正如前面新规背景里面提到的,随着医学临床诊断标准和诊断技术的不断发展和革新,之前的重疾险疾病定义和发生率表太过于陈旧了。近年来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疾病谱的发展速度非常快。大家对“重大”疾病这一定义已经与十年前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而这一变化在接下来的十年间一定是更快的。更多的重大疾病将会因为被尽早发现或是有了最新的治疗手段而变得没那么“重大”。这对个人而言是一件好事,而对保险公司而言则未必。因为检测水平的提高会增加“重大”疾病的发生率,治疗水平的提高也会影响实际的费用。这都会造成保险公司承保风险的提升,甚至会引起严重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这次新规的出台有利于增强社会和行业对重大疾病定义和发生率的关注,从而形成有效的调整机制,及时对现有定义和发生率进行动态调整,而不是等十几年后再进行更新。这种机制的形成,可以有效降低保险公司在重大疾病保险上的风险,最终反映到更便宜的价格上,利好消费者。
最后,分析一下重疾险新规对消费者的影响。网络上分析对比重疾险新旧疾病定义的文章已经很多了。对于消费者而言,有好有坏,有严有松,都是很专业的定义,在此不再赘述。我还是从精算定价的角度来分析一下未来同等类型产品的价格变化。由于新规中规定的轻症比例降低,加上甲状腺癌的很大一部分不再按照重疾来理赔,很多人都预测重疾险产品的价格将有所下滑。保险产品的精算定价主要是由发生频率和损失程度两方面来决定。的确,当发生频率下降或损失程度下降时,保险产品的期望赔付和对应的保费价格也都会有一定程度上的下降。因此,这次甲状腺癌被从重疾中拿出一定会降低未来重疾险的保费。但是,这个下降空间可能不会很大。因为从重疾发生率来看,甲状腺癌的高发期是20-45岁的中青年人群,而新规定义下的重疾发生率下降期间只涉及到了部分年龄段,所以对重疾产品的价格影响不会太大。另一个影响价格的重要原因是保单赔付的损失程度,甲状腺癌虽然在新规中不属于重疾的范畴,但仍然是轻症范畴。而轻症在绝大多数的重疾险产品中都是豁免保费但合同并不终止。也就是说,如果投保人之后再换其他重疾或身故,还会再次百分之百赔偿重疾险的基本保额。这样保单额赔付就变成了轻症赔付+保费豁免+重疾赔付,实际的损失程度并没有明显下降。其他的一些疾病发生率有降有升,总体趋势不会有太大的变化。因此,重疾险未来的保费会有一定程度的下降,但不要有过高的期望。
综上所述,这次重疾险的疾病定义和疾病发生率的新规对行业未来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积极作用。而对于个人消费者而言,保障才是最重要的。如果你还没有一份重疾险保单的话,不要再拖延,根据自身需求,先买一份就好了。
(作者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