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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闲:“惠民保”产品是否可持续?

——关于“惠民保”的三个重要探讨之二

发布时间:2020-12-03 08:41:44    作者:许闲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许闲

“惠民保”的“低保费、高保额、零门槛”普惠属性决定了保险公司应秉持“保本微利”的原则经营该业务,尽可能让利消费者;但“惠民保”仍为商业保险而非政策性保险,这种全新的产品形态也对其按照商业保险经营规律进行运作提出了一定的挑战。

“惠民保”的市场属性与政策属性难以兼顾

目前大多数地区的“惠民保”产品,政府只进行中层或浅层参与,仅在数据上提供一定支持或进行场外指导及宣传,而在投保支付方式上,仍需投保人自主参保缴费,大部分城市不可从个人医保账户中进行划扣。这种支付方式并不利于提高普通居民的参保积极性,对于身体健康的群体而言,有可能因为投保方式繁琐、保险意识相对薄弱等原因放弃参保;对于年龄较大或健康状况不佳的群体而言,商业健康险市场较高的投保门槛致使其“无保可投”,因此该群体更愿意通过投保“惠民保”以获得一定的医疗保障,这就增加了保险公司所面临的逆选择风险。对于保险公司而言,非标体占比的升高意味着更高的赔付风险,加之“惠民保”产品件均保费较低,对保险公司在该业务上的风险管理和控费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在此情况下,保险公司可能会通过提高保费或降低保障的方式来规避风险,以保证产品的持续经营。然而,如果提高保费,使得保费超出居民的心理预期,必然会对参保率造成一定影响;同时,提高保费或降低保障,均会降低产品吸引力,这有可能使得低风险人群由于获得感不强而退出,覆盖率降低的同时,保险公司面临的风险将更为集中,逆选择风险进一步升高,由此可能形成恶性循环;如果赔付成本居高不下,经营成本无法控制在合理水平,保险公司将有可能出现拖赔惜赔现象,甚至退出普惠保险市场,这将对“惠民保”产品乃至整个健康险行业造成不良影响。

参保率低且个人账户扣除需兼顾居民投保意愿

根据目前可获得的参保情况来看,“惠民保”产品的覆盖率并不尽如人意。尽管所有产品的投保对象均为各地基本医保参保人,几乎不设投保门槛,且相比其他商业健康险产品保费更为低廉,吸引力更足,但不同地区的实际参保人数从几十万到几百万不等,参保率大多不足10%。对于普惠类型的保险而言,其能持久运行的重要基础即足够广的覆盖面和可持续的筹资机制,而在目前较低的参保率下,保险产品将无法合理分摊风险,加之产品本身保费较低、逆选择风险较高,这些因素均为产品的持续经营埋下了一定隐患。

也有部分城市为了解决参保率低的问题,采取了从个人医保账户扣除的方式。然而,个人医保账户作为居民自己的财产,直接个账扣除尽管可以解决参保率不高的问题,但是对于不愿意购买保险的群体和已经拥有足额保险、高端医疗的人群并不友好。因此,即便是采用个账扣除模式的城市,“惠民保”运营主体也应该让居民享有足够的知情权、拥有足够的保险犹豫期和自主决定使用个人账户资产的权利。

商保公司运营的底层逻辑在于数据与二次开发

“惠民保”的推出得到了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和相关健康管理平台的积极追捧。一方面,相关主体认识到“惠民保”的积极意义与社会价值,希望推动商业保险机制更好地助力我国健康管理体系的建设;另一方面,“惠民保”背后投保人的数据价值也是相关主体关注的重要内容。随着保险科技的发展,通过政策性安排的惠民保险不仅可以提高商业保险的覆盖率,同时与消费者的首次链接将开启后续可能的合作与消费。

“惠民保”的雏形——2015年,深圳市推出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自上线以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赔付率一度高达136%。但这款普惠型产品之所以能一直走到今天,并且已经达到50%以上的参保率,与其承保公司平安养老对客户的二次开发有关。虽然平安养老在这款产品上本身获得的保费规模一般,但通过对普惠保险客户资源的获取和开发,平安养老拓展了约3000万元规模的百万医疗险和重疾险等业务。这也为其他地区“惠民保”产品的持续经营提供了新的思路,通过“惠民保”实现对客户资源的获取并进行二次开发,以带动其他商业保险产品的销售,也许是维护“惠民保”可持续性的另一个可行切入点。

(作者系复旦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复旦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安全研究中心主任)


许闲:“惠民保”产品是否可持续?

——关于“惠民保”的三个重要探讨之二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0-12-03

□许闲

“惠民保”的“低保费、高保额、零门槛”普惠属性决定了保险公司应秉持“保本微利”的原则经营该业务,尽可能让利消费者;但“惠民保”仍为商业保险而非政策性保险,这种全新的产品形态也对其按照商业保险经营规律进行运作提出了一定的挑战。

“惠民保”的市场属性与政策属性难以兼顾

目前大多数地区的“惠民保”产品,政府只进行中层或浅层参与,仅在数据上提供一定支持或进行场外指导及宣传,而在投保支付方式上,仍需投保人自主参保缴费,大部分城市不可从个人医保账户中进行划扣。这种支付方式并不利于提高普通居民的参保积极性,对于身体健康的群体而言,有可能因为投保方式繁琐、保险意识相对薄弱等原因放弃参保;对于年龄较大或健康状况不佳的群体而言,商业健康险市场较高的投保门槛致使其“无保可投”,因此该群体更愿意通过投保“惠民保”以获得一定的医疗保障,这就增加了保险公司所面临的逆选择风险。对于保险公司而言,非标体占比的升高意味着更高的赔付风险,加之“惠民保”产品件均保费较低,对保险公司在该业务上的风险管理和控费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在此情况下,保险公司可能会通过提高保费或降低保障的方式来规避风险,以保证产品的持续经营。然而,如果提高保费,使得保费超出居民的心理预期,必然会对参保率造成一定影响;同时,提高保费或降低保障,均会降低产品吸引力,这有可能使得低风险人群由于获得感不强而退出,覆盖率降低的同时,保险公司面临的风险将更为集中,逆选择风险进一步升高,由此可能形成恶性循环;如果赔付成本居高不下,经营成本无法控制在合理水平,保险公司将有可能出现拖赔惜赔现象,甚至退出普惠保险市场,这将对“惠民保”产品乃至整个健康险行业造成不良影响。

参保率低且个人账户扣除需兼顾居民投保意愿

根据目前可获得的参保情况来看,“惠民保”产品的覆盖率并不尽如人意。尽管所有产品的投保对象均为各地基本医保参保人,几乎不设投保门槛,且相比其他商业健康险产品保费更为低廉,吸引力更足,但不同地区的实际参保人数从几十万到几百万不等,参保率大多不足10%。对于普惠类型的保险而言,其能持久运行的重要基础即足够广的覆盖面和可持续的筹资机制,而在目前较低的参保率下,保险产品将无法合理分摊风险,加之产品本身保费较低、逆选择风险较高,这些因素均为产品的持续经营埋下了一定隐患。

也有部分城市为了解决参保率低的问题,采取了从个人医保账户扣除的方式。然而,个人医保账户作为居民自己的财产,直接个账扣除尽管可以解决参保率不高的问题,但是对于不愿意购买保险的群体和已经拥有足额保险、高端医疗的人群并不友好。因此,即便是采用个账扣除模式的城市,“惠民保”运营主体也应该让居民享有足够的知情权、拥有足够的保险犹豫期和自主决定使用个人账户资产的权利。

商保公司运营的底层逻辑在于数据与二次开发

“惠民保”的推出得到了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和相关健康管理平台的积极追捧。一方面,相关主体认识到“惠民保”的积极意义与社会价值,希望推动商业保险机制更好地助力我国健康管理体系的建设;另一方面,“惠民保”背后投保人的数据价值也是相关主体关注的重要内容。随着保险科技的发展,通过政策性安排的惠民保险不仅可以提高商业保险的覆盖率,同时与消费者的首次链接将开启后续可能的合作与消费。

“惠民保”的雏形——2015年,深圳市推出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自上线以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赔付率一度高达136%。但这款普惠型产品之所以能一直走到今天,并且已经达到50%以上的参保率,与其承保公司平安养老对客户的二次开发有关。虽然平安养老在这款产品上本身获得的保费规模一般,但通过对普惠保险客户资源的获取和开发,平安养老拓展了约3000万元规模的百万医疗险和重疾险等业务。这也为其他地区“惠民保”产品的持续经营提供了新的思路,通过“惠民保”实现对客户资源的获取并进行二次开发,以带动其他商业保险产品的销售,也许是维护“惠民保”可持续性的另一个可行切入点。

(作者系复旦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复旦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安全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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