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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险定价市场化进程的关键一步

发布时间:2020-07-02 09:00:06    作者:庹国柱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庹国柱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中银信保公司等完成的《全国稻谷、小麦、玉米保险风险区划报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风险区划》)在全国征求意见;同一时间,中国农科院教授张峭带领的团队经过几年的努力,完成了《中国农业生产风险区划地图》(以下简称《地图》)的编制工作。这两项重要成果,涉及的是我国农业保险中一个突出的经营技术问题,那就是实行了13年广受诟病的大一统农险费率问题。

对于农业风险区划和费率差异化问题,从理论上和技术上的探讨有20多年了。特别是最近10多年,这方面的研究成果很多,从技术上也已经成熟。这两项成果是一系列研究成果的结晶,将对农业保险的高质量发展产生重要的积极影响。

大一统费率问题的症结

之所以长时间无法改变一省一费的不科学格局,阻力实际上主要在地方政府。

农业保险定价权目前虽然在公司,但是实施操作所使用的费率在很多情况下并不怎么考虑精算原理和精算平衡,只考虑政府的接受水平和程度。这个问题是客观条件限制和目前精算制度本身的缺陷造成的。保险公司定价,政府不相信。虽然政府不知道价格到底多少才是合理的和公平的,却总觉得公司定价高了。有位保险公司的朋友说,我们现在开发新产品是根据政府的“口味”和“脸色”在定价,真的离科学合理定价差得很远。政府不信保险公司的定价,可以理解。如今,有了我们的《风险区划》和《地图》做参考,政府至少心里有了底数,不再担心保险公司“头戴三尺帽,不怕砍一刀”的定价策略,也就不会无根据要求保险公司按照自己的意图或者主观想象定价了。

有了《风险区划》和《地图》为基本依据,下一步银保监会再颁布行业基准纯风险损失费率,发布农业保险示范性条款就成为可能。也为保险公司提供了费率精算依据。在接下来的农险操作中,要实行差异化费率,保险公司开发的每一款产品都可以按照市或县一级定价,农业保险的市场化进程必将加快。

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风险区划》依据的是过去12年11.6亿条农险赔付数据,也参考了其他研究成果精算,《地图》是根据历史产量数据和灾害数据编制的,研究者也在方法技术上做了很多努力和改进,力求符合全国334个地市,2800多个县的农业风险实际。在这两个方面需要大家进一步积累经验数据。

第一,《风险区划》使用过往赔付数据虽然比较符合保险精算规则,但这些过往的数据,前期数据质量不一定很高,与未来的风险状况会有差异。《地图》主要是根据社会产量损失和灾害数据来精算的,产量和灾害统计数据与保险实际赔付(损失)还不是一回事,虽然它们之间有高度关联性。所以,两种研究成果,都需要根据不断积累的保险赔付的经验数据,逐步加以修正。

第二,《风险区划》只给出了三大作物的分区费率等级,而且只是到市(地)一级,市(地)一级似乎有点粗,需要进一步细化。《地图》把风险区划做到县一级,笔者觉得比较合适,《地图》所涉及的作物也相对多一些。但是,设计的标的种类还比较少,至少中央支持的这20多种农业保险标的的大部分(特别是种植业)都应该做出来。当然,这不容易,除了数据,计算工作量也是非常大的。需要在此基础上,逐步收集和积累各类作物的基本数据和赔付的经验数据,为《风险区划》和《地图》的完善和精细化提供进一步支持。

应用落实尚需时日

《风险区划》和《地图》只是为我国农险经营的基础设施建设,修建了一条“高速路”。银保监会也规划了“路线图”,有了路,有了“路线图”,车辆会不会上路还有工作要做。根据以往经验,没有切实的举措,《风险区划》和《地图》,仍然会束之高阁。

解决这个实际问题,主要是三点:

1.主管部门的决策是关键

要改变一省一费的费率制度,对农业保险来说,这是重大的制度改革。银保监会副主席梁涛最近撰文说,银保监会已经启动三年行动,“确保在风险区划和费率分区的基础上,分批次,分步骤发布农业保险示范性条款和行业基纯风险损失费率”,有了实施规则和规划,地方政府才会有规可依,仅此还不够。还必须让他们想通了,想明白了,才会允许农险业务这些“车辆”上“路”。

地方政府的实际问题是嫌麻烦,有的地方政府甚至主管领导也没想通,工作是有难度的,特别是那些风险较高的地区,思想阻力会比较大。所以,要让《风险区划》和《地图》成为推动费率差异化改革的良好契机,需要有力的行政推动,只有拿出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和方案,下面执行起来就会顺畅得多。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里已经写明了,要“加强农业保险风险区划研究,构建农业生产风险地图,发布中国农业保险纯风险损失费率”,要“建立科学的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实现基于地区风险的差异化定价,真实反映农业生产风险状况”,这是给出了政策依据。银保监会也有了“三年行动计划”,现在,《风险区划》和《地图》又为改革和实施规划提供了很好的“抓手”,推动起来就会容易得多。

2.保险经营机构要积极跟进

从操作层面,一旦政府同意按照《风险区划》和《地图》提供的依据,并按计划推出示范条款和纯风险损失率,实施差异化费率新规,接下去的问题就是,各地经营农业保险的公司,要按照示范条款和纯风险损失费率,对现有的保险合同及其费率加以修订或者重新开发新的保险产品,按照不同市或县的风险等级厘定新的费率,在一定时期内,会带来一些工作量和成本,不过笔者认为,这不会有多大问题,因为一般来说我们的保险公司有足够的技术和人力资源储备,科学化经营,既是他们一直以来的诉求,也是他们的拿手好戏。

3.在培训和宣传上做好文章

对于部分地区的干部和农户来说,按照新规实施差异化费率制度,也会有这样那样的实际问题,需要政府和公司共同组织,做好基层干部员工,特别是协保员的培训和对农户的积极宣传和通俗讲解。

有了这三条,《风险区划》和《地图》定会发挥重要作用,必将逐步引导我们的农业保险经营,向科学化、合理化、精细化、效率化前进一大步。

(作者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


农险定价市场化进程的关键一步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0-07-02

□庹国柱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中银信保公司等完成的《全国稻谷、小麦、玉米保险风险区划报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风险区划》)在全国征求意见;同一时间,中国农科院教授张峭带领的团队经过几年的努力,完成了《中国农业生产风险区划地图》(以下简称《地图》)的编制工作。这两项重要成果,涉及的是我国农业保险中一个突出的经营技术问题,那就是实行了13年广受诟病的大一统农险费率问题。

对于农业风险区划和费率差异化问题,从理论上和技术上的探讨有20多年了。特别是最近10多年,这方面的研究成果很多,从技术上也已经成熟。这两项成果是一系列研究成果的结晶,将对农业保险的高质量发展产生重要的积极影响。

大一统费率问题的症结

之所以长时间无法改变一省一费的不科学格局,阻力实际上主要在地方政府。

农业保险定价权目前虽然在公司,但是实施操作所使用的费率在很多情况下并不怎么考虑精算原理和精算平衡,只考虑政府的接受水平和程度。这个问题是客观条件限制和目前精算制度本身的缺陷造成的。保险公司定价,政府不相信。虽然政府不知道价格到底多少才是合理的和公平的,却总觉得公司定价高了。有位保险公司的朋友说,我们现在开发新产品是根据政府的“口味”和“脸色”在定价,真的离科学合理定价差得很远。政府不信保险公司的定价,可以理解。如今,有了我们的《风险区划》和《地图》做参考,政府至少心里有了底数,不再担心保险公司“头戴三尺帽,不怕砍一刀”的定价策略,也就不会无根据要求保险公司按照自己的意图或者主观想象定价了。

有了《风险区划》和《地图》为基本依据,下一步银保监会再颁布行业基准纯风险损失费率,发布农业保险示范性条款就成为可能。也为保险公司提供了费率精算依据。在接下来的农险操作中,要实行差异化费率,保险公司开发的每一款产品都可以按照市或县一级定价,农业保险的市场化进程必将加快。

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风险区划》依据的是过去12年11.6亿条农险赔付数据,也参考了其他研究成果精算,《地图》是根据历史产量数据和灾害数据编制的,研究者也在方法技术上做了很多努力和改进,力求符合全国334个地市,2800多个县的农业风险实际。在这两个方面需要大家进一步积累经验数据。

第一,《风险区划》使用过往赔付数据虽然比较符合保险精算规则,但这些过往的数据,前期数据质量不一定很高,与未来的风险状况会有差异。《地图》主要是根据社会产量损失和灾害数据来精算的,产量和灾害统计数据与保险实际赔付(损失)还不是一回事,虽然它们之间有高度关联性。所以,两种研究成果,都需要根据不断积累的保险赔付的经验数据,逐步加以修正。

第二,《风险区划》只给出了三大作物的分区费率等级,而且只是到市(地)一级,市(地)一级似乎有点粗,需要进一步细化。《地图》把风险区划做到县一级,笔者觉得比较合适,《地图》所涉及的作物也相对多一些。但是,设计的标的种类还比较少,至少中央支持的这20多种农业保险标的的大部分(特别是种植业)都应该做出来。当然,这不容易,除了数据,计算工作量也是非常大的。需要在此基础上,逐步收集和积累各类作物的基本数据和赔付的经验数据,为《风险区划》和《地图》的完善和精细化提供进一步支持。

应用落实尚需时日

《风险区划》和《地图》只是为我国农险经营的基础设施建设,修建了一条“高速路”。银保监会也规划了“路线图”,有了路,有了“路线图”,车辆会不会上路还有工作要做。根据以往经验,没有切实的举措,《风险区划》和《地图》,仍然会束之高阁。

解决这个实际问题,主要是三点:

1.主管部门的决策是关键

要改变一省一费的费率制度,对农业保险来说,这是重大的制度改革。银保监会副主席梁涛最近撰文说,银保监会已经启动三年行动,“确保在风险区划和费率分区的基础上,分批次,分步骤发布农业保险示范性条款和行业基纯风险损失费率”,有了实施规则和规划,地方政府才会有规可依,仅此还不够。还必须让他们想通了,想明白了,才会允许农险业务这些“车辆”上“路”。

地方政府的实际问题是嫌麻烦,有的地方政府甚至主管领导也没想通,工作是有难度的,特别是那些风险较高的地区,思想阻力会比较大。所以,要让《风险区划》和《地图》成为推动费率差异化改革的良好契机,需要有力的行政推动,只有拿出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和方案,下面执行起来就会顺畅得多。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里已经写明了,要“加强农业保险风险区划研究,构建农业生产风险地图,发布中国农业保险纯风险损失费率”,要“建立科学的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实现基于地区风险的差异化定价,真实反映农业生产风险状况”,这是给出了政策依据。银保监会也有了“三年行动计划”,现在,《风险区划》和《地图》又为改革和实施规划提供了很好的“抓手”,推动起来就会容易得多。

2.保险经营机构要积极跟进

从操作层面,一旦政府同意按照《风险区划》和《地图》提供的依据,并按计划推出示范条款和纯风险损失率,实施差异化费率新规,接下去的问题就是,各地经营农业保险的公司,要按照示范条款和纯风险损失费率,对现有的保险合同及其费率加以修订或者重新开发新的保险产品,按照不同市或县的风险等级厘定新的费率,在一定时期内,会带来一些工作量和成本,不过笔者认为,这不会有多大问题,因为一般来说我们的保险公司有足够的技术和人力资源储备,科学化经营,既是他们一直以来的诉求,也是他们的拿手好戏。

3.在培训和宣传上做好文章

对于部分地区的干部和农户来说,按照新规实施差异化费率制度,也会有这样那样的实际问题,需要政府和公司共同组织,做好基层干部员工,特别是协保员的培训和对农户的积极宣传和通俗讲解。

有了这三条,《风险区划》和《地图》定会发挥重要作用,必将逐步引导我们的农业保险经营,向科学化、合理化、精细化、效率化前进一大步。

(作者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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