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页 打印 放大 缩小
0

关爱“好孩子” 惩戒“坏小孩”

发布时间:2020-05-22 09:16:23    作者:武建强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武建强

作为类金融机构的典当行,对于支持中小企业融资、补阙普惠金融链条具有拾遗补缺的作用。日前,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自典当行监管职责划归银保监会以来出台的首个新规。于典当行业而言,可谓是“春风化雨润心田”,不仅为行业企业发展指明了方向路径,也予地方金融监管提供了指引与遵循。

综观全文,新规在新的经济形势和金融监管背景下,结合典当行业发展实际,既承继以往规定内容,又适时修订加打“补丁”;既突出严格监管,又体现宽厚服务。概而言之,“强化监管、防控风险、回归本源、规范发展”成为新规之主基调。

首先,新规强化了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

其一,完善准入管理,坚持审慎稳妥原则,支持社会信誉良好、经营管理规范、资本实力雄厚、财务状况稳健、具备持续盈利能力的市场主体设立、开展典当业务。需要指出的是,鉴于典当审批由前置改为后置,这就要求加强市场监管与地方金融监管联合会审机制,把好市场入口关,对已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在规定期限内未向监管部门提交申请或未被批准的机构,监管要协调市场部门劝导其变更名称、业务范围或者注销;对新取得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要持续跟踪半年以上,切实防范其抽逃注册资本、违法违规经营等行为发生。

其二,后置审批更加凸显了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性,地方监管部门应强化属地负责监管职责,采取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年审等多种形式加强日常监管,充分借助信息科技提升监管质效。同时,注重实施分类监管,扶优限劣,关爱“好孩子”、惩戒“坏小孩”。

其三,减量增质成为新规重要内容之一。当前庞大的典当行群体中存有相当数量“持牌未经营”或“经营不经心”等空壳、无起色机构,占用浪费了牌照资源。对此,《通知》要求要细化认定标准,对“失联”“空壳”企业要加强联合惩戒,加大社会公示力度,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引导其主动退出“离场”。

其次,强调约束激励兼容促发展。

依法合规诚信经营是企业健康成长的生命线。新规要求典当行要坚守普惠初心,回归典当本源,强化内控和风险管理水平,提升员工合规意识,改进服务,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和居民综合融资成本。特别指出典当行应遵规守约、依法合规经营,严守行为底线,坚决抵制“套路贷”、“砍头息”、非法集资、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值得一提的是,对典当行业进行政策扶持、融资支持是新规的一大亮点。现实情形下,相较于传统银政保等金融机构,典当业的地位作用难免被“冷落”。《通知》指出,鼓励地方政府出台风险补偿、奖励、贴息等政策,扶持典当行业发展;同时也鼓励和支持商业银行与依法合规经营的典当行加强合作,为其提供融资;还有一点不容遗漏的是新规取消了“典当行增加注册资本前置条件设置”,鼓励典当行增加注册资本,增强防御风险与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通知》的发布使行业人士在典当行归属新的主管部门两年之后第一次听到“官宣”的声音。今后在行业提升发展方面仍有很大的空间。

(作者单位: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关爱“好孩子” 惩戒“坏小孩”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0-05-22

□武建强

作为类金融机构的典当行,对于支持中小企业融资、补阙普惠金融链条具有拾遗补缺的作用。日前,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自典当行监管职责划归银保监会以来出台的首个新规。于典当行业而言,可谓是“春风化雨润心田”,不仅为行业企业发展指明了方向路径,也予地方金融监管提供了指引与遵循。

综观全文,新规在新的经济形势和金融监管背景下,结合典当行业发展实际,既承继以往规定内容,又适时修订加打“补丁”;既突出严格监管,又体现宽厚服务。概而言之,“强化监管、防控风险、回归本源、规范发展”成为新规之主基调。

首先,新规强化了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

其一,完善准入管理,坚持审慎稳妥原则,支持社会信誉良好、经营管理规范、资本实力雄厚、财务状况稳健、具备持续盈利能力的市场主体设立、开展典当业务。需要指出的是,鉴于典当审批由前置改为后置,这就要求加强市场监管与地方金融监管联合会审机制,把好市场入口关,对已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在规定期限内未向监管部门提交申请或未被批准的机构,监管要协调市场部门劝导其变更名称、业务范围或者注销;对新取得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要持续跟踪半年以上,切实防范其抽逃注册资本、违法违规经营等行为发生。

其二,后置审批更加凸显了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性,地方监管部门应强化属地负责监管职责,采取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年审等多种形式加强日常监管,充分借助信息科技提升监管质效。同时,注重实施分类监管,扶优限劣,关爱“好孩子”、惩戒“坏小孩”。

其三,减量增质成为新规重要内容之一。当前庞大的典当行群体中存有相当数量“持牌未经营”或“经营不经心”等空壳、无起色机构,占用浪费了牌照资源。对此,《通知》要求要细化认定标准,对“失联”“空壳”企业要加强联合惩戒,加大社会公示力度,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引导其主动退出“离场”。

其次,强调约束激励兼容促发展。

依法合规诚信经营是企业健康成长的生命线。新规要求典当行要坚守普惠初心,回归典当本源,强化内控和风险管理水平,提升员工合规意识,改进服务,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和居民综合融资成本。特别指出典当行应遵规守约、依法合规经营,严守行为底线,坚决抵制“套路贷”、“砍头息”、非法集资、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值得一提的是,对典当行业进行政策扶持、融资支持是新规的一大亮点。现实情形下,相较于传统银政保等金融机构,典当业的地位作用难免被“冷落”。《通知》指出,鼓励地方政府出台风险补偿、奖励、贴息等政策,扶持典当行业发展;同时也鼓励和支持商业银行与依法合规经营的典当行加强合作,为其提供融资;还有一点不容遗漏的是新规取消了“典当行增加注册资本前置条件设置”,鼓励典当行增加注册资本,增强防御风险与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通知》的发布使行业人士在典当行归属新的主管部门两年之后第一次听到“官宣”的声音。今后在行业提升发展方面仍有很大的空间。

(作者单位: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未经许可 不得转载 Copyright© 2000-2019
中国银行保险报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