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学安
金融衍生业务是企业管理风险的常用手段。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印发通知,对2009年以来中央企业金融衍生业务监管制度进行整合修订,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调严守套保原则、禁止投机交易,强化风险管控。通知对央企提出了一系列细化金融衍生业务风险管控的具体要求。例如,要求企业建立信息系统,实现在线监测;严格执行前中后台分离原则,强调授权审批要求,严防越权违规操作,并增加保证金管控要求,规范资金使用(新华网2020年1月26日)。
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此前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20年是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收官之年,将继续做好风险防控工作,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记者获悉,多个监管部门正展开新部署,2020年金融防风险将持续发力。高风险金融机构、不法金融集团、互联网金融等成为监管重点,将针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金融控股公司等加速出台多项监管细则,金融风险预警监测机制和金融监管信息平台建设等也在加紧推进。
作为金融防风险的重要一环,多项金融服务安全监管政策将落地。近日,多场重磅会议释放了金融服务安全监管将全面加码的强烈信号。此前2020年央行工作会议指出,全面提高金融服务与金融管理水平,统筹推进金融法律法规和规则体系建设。银保监会近日印发的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强化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完善对第三方合作机构的准入、监督和评价机制。
伴随着中国金融业快速发展,金融产品日益丰富,金融体系不断完善,金融改革有序推进,金融监管得到改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也持续增强。金融监管部门对金融领域的重点风险主动化解防范,牢牢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金融业运行总体平稳,主要指标处于合理区间。尽管形势整体稳定,我国金融风险也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和演进趋势,重点机构和各类非法金融活动的增量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存量风险仍需化解。
当前金融领域的突出风险点集中在高风险金融机构、重点金融控股集团、影子银行、网络借贷和非法集资等方面,这些领域的增量风险已得到基本控制,但一些局部性、结构性的风险仍然存在。对此,监管部门正谋划一揽子新举措,加码金融风险防范力度。新一轮政策重点强调金融机构、金融业务必须接受准入管理,持牌经营,同时将大力发展监管科技,提高金融监管的有效性。其中,常态化线上金融风险预警监测、金融监管信息平台等一系列监管机制建设正加快落地。在金融监管加码补短板的同时,还应加快建立金融监管的协调机制,做到风险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面防范,防止风险蔓延,切实发挥好监管各方相应职责作用。
金融业的风险形势依然复杂,存在着诸多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挑战依然较多。防范金融风险,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伴随金融业开放步伐加快,尽快制定我国银行业开放的监管框架,明确监管主体、技术和数据标准、业务流程规范以及对应的风险管控措施等,才能有利于防止市场失灵,避免可能引发的系统风险,推动金融系统良性运转。
(作者单位:江苏省连云港市司法局)
□吴学安
金融衍生业务是企业管理风险的常用手段。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印发通知,对2009年以来中央企业金融衍生业务监管制度进行整合修订,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调严守套保原则、禁止投机交易,强化风险管控。通知对央企提出了一系列细化金融衍生业务风险管控的具体要求。例如,要求企业建立信息系统,实现在线监测;严格执行前中后台分离原则,强调授权审批要求,严防越权违规操作,并增加保证金管控要求,规范资金使用(新华网2020年1月26日)。
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此前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20年是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收官之年,将继续做好风险防控工作,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记者获悉,多个监管部门正展开新部署,2020年金融防风险将持续发力。高风险金融机构、不法金融集团、互联网金融等成为监管重点,将针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金融控股公司等加速出台多项监管细则,金融风险预警监测机制和金融监管信息平台建设等也在加紧推进。
作为金融防风险的重要一环,多项金融服务安全监管政策将落地。近日,多场重磅会议释放了金融服务安全监管将全面加码的强烈信号。此前2020年央行工作会议指出,全面提高金融服务与金融管理水平,统筹推进金融法律法规和规则体系建设。银保监会近日印发的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强化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完善对第三方合作机构的准入、监督和评价机制。
伴随着中国金融业快速发展,金融产品日益丰富,金融体系不断完善,金融改革有序推进,金融监管得到改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也持续增强。金融监管部门对金融领域的重点风险主动化解防范,牢牢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金融业运行总体平稳,主要指标处于合理区间。尽管形势整体稳定,我国金融风险也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和演进趋势,重点机构和各类非法金融活动的增量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存量风险仍需化解。
当前金融领域的突出风险点集中在高风险金融机构、重点金融控股集团、影子银行、网络借贷和非法集资等方面,这些领域的增量风险已得到基本控制,但一些局部性、结构性的风险仍然存在。对此,监管部门正谋划一揽子新举措,加码金融风险防范力度。新一轮政策重点强调金融机构、金融业务必须接受准入管理,持牌经营,同时将大力发展监管科技,提高金融监管的有效性。其中,常态化线上金融风险预警监测、金融监管信息平台等一系列监管机制建设正加快落地。在金融监管加码补短板的同时,还应加快建立金融监管的协调机制,做到风险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面防范,防止风险蔓延,切实发挥好监管各方相应职责作用。
金融业的风险形势依然复杂,存在着诸多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挑战依然较多。防范金融风险,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伴随金融业开放步伐加快,尽快制定我国银行业开放的监管框架,明确监管主体、技术和数据标准、业务流程规范以及对应的风险管控措施等,才能有利于防止市场失灵,避免可能引发的系统风险,推动金融系统良性运转。
(作者单位:江苏省连云港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