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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融资能力培育需多方协同推进

发布时间:2019-04-16 12:38:18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樊小斌 何虹

日前,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民营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解决好融资难和融资贵问题。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要增长30%以上。近年来,国家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旨在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环境、提升小微企业融资能力。然而,县域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依然存在。

实际上,小微企业融资难,是一个综合性问题,既有深层次的经济金融体制因素,也有表层融资机制和环境原因。

一是不完善的投融资体系造成小微企业对信贷融资的过度依赖是最本质原因。调查显示,小微企业从发起、建设到运营,所需资金80%以上来自银行贷款,信贷资金在很大程度上代替了风投,蕴含巨大的投资风险,金融机构只能实施严格的担保条件来降低风险。

二是不规范的财务管理形成银企间信息极大不对称加剧了小微企业信贷管理的难度。小微企业大多实行家族式经营管理,企业财务、会计核算不真实的情况普遍存在,银行很难根据企业经营财务数据对企业贷款风险做客观量化评估,贷后管理存在巨大信息黑洞。

三是小微企业规范经营、科学发展理念缺乏加大了未来发展前景的不确定性。小微企业市场行为带有明显的短视性、盲目性,跟风经营、跨领域投资比较随意,往往导致企业投资失败,造成银行贷款无法按期收回形成巨额不良资产,自身经营同时也陷于困境。

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是一个长期的综合性工程,需要政府、金融、企业共同从信贷政策传导、金融体系优化等诸多方面共同努力,而提升中小企业信贷可获得性无疑是最直接最有效的短期措施。

从远期看,随着我国金融体系的成熟完善,当前银行信贷承担中小企业融资主体的失衡局面得到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环境变得宽松,融资结构趋于合理。而近期需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环境。

政府方面,要按照国办发〔2019〕6号文的要求,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牵头组建小微企业担保机构和资金池,通过建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子基金,对担保机构的代偿予以一定比例的补偿,通过“资金池”的方式实现对担保机构扶持体系的统筹管理。同时,要根据财税〔2019〕13号《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精神,落实和加强对小微企业的财政、税务优惠。

金融机构方面,要按照银监办发〔2017〕61 号文要求,改进小微企业信贷工作机制,提高小微企业信贷服务效率合理压缩获得信贷时间。实施差别化的风控管理,适当放宽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与政府协同建立风险担保基金和贴息机制,建立和完善银担合作机制;同时,要加强与保险机构的合作,建立小微担保贷款信用保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参与小微企业融资政策体系,充分发挥保险的分险增信功能。

小微企业方面,要自觉规范自身经营管理行为,逐步建立健全内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高企业财务状况的透明度和财务报表的可信度,以此赢得银行的信任和支持。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应该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小微企业的引导、培训和监管。同时,还要帮助小微企业扩大“朋友圈”,开启跨区域合作新模式,实现国内不同区域、省份间的协同合作,为本地小微企业集聚发展资源,拓展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