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一方面,我们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另一方面,又要更好地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对保险业而言,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就意味着必须“放开前端”,而要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又意味着必须“管住后端”。“放”与“管”既是一对处于永恒博弈之中的矛盾,又是推动保险业不断向更高水平发展的动力来源。
在从过去银行主导的金融融资模式到今天资本市场主导的金融融资模式的转变过程中,存在着一个“产融磨合期”,金融推动产业发展是一个整体性的社会工程,是一个整体性的经济模式的转换,也是整体性的发展模式的转换。在此期间,保险资金与实体经济之间,保险资金与资本市场之间,以及保险资金与社会舆论之间,都要经历一个必要的磨合过程。这个产融磨合期,既是保险资金追求保值增值、探索金融创新的过程,也是监管部门调适监管规则、提升监管效率的过程,还是经济社会各界理解保险资金投资规律、接受保险资金市场效用的过程。
既然是磨合,当然少不了摩擦,迸出一些火星,都是不可避免的,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磨合最终是为了让保险资金更好地服务资本市场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而摆正各方利益,理顺各种关系,使政府与市场的博弈进入到更高层次的健康快车道,形成保险资金、监管部门、资本市场、实体经济、保险消费者共赢的局面。
“放”与“管”的辩证关系
保险业全面深化市场化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放开前端,管住后端”。所谓“放开前端”,就是监管部门简政放权,减少对市场的直接干预,给企业更多的经营自主权,鼓励保险公司进行产品服务创新、商业模式升级、业务结构优化。所谓“管住后端”,就是要健全保险机构风险处置机制,完善保险监管机制,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的底线,促进保险业安全稳健运行。就保险资金运用而言,“放开前端”就是保险资金的具体投资行为,只要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应由保险机构自主决定,监管部门不会直接干预;“管住后端”则是监管部门要围绕偿付能力监管这个中心,借助“偿二代”的实施,强化资本约束,筑牢安全防线。
没有“放开前端”就没有市场的创新与活力。“放开前端”是保险业市场化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如果保险企业没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不能较为自由地依照市场规律来配置保险资产,那么谈论所谓市场化改革就是空洞的。只有逐步放开对保险资金投资的一系列严厉的管制措施,扩大保险公司的投资选择权,才能使保险资金的运用产生更大的创新与活力,从而更好地实现保险资金的保值增值。经验表明,越是有活力的资本市场,越是有价值的金融创新,越是依赖于较为自由宽松的制度环境。因此,“放开前端”就是要激发市场发展的内生动力与活力。
没有“管住后端”就没有市场的秩序与安全。“管住后端”不是要捆住保险资金的手脚,也不是鼓励保险企业墨守成规,而是要确保“保险姓保”,确保偿付安全,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确保广大保险消费者的利益不受损害,实现企业和消费者的双赢,保险行业和全社会的共赢。创新总是意味着对既有格局的突破,而规则总是滞后于现实的发展,因此,企业创新实际上也给监管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管住后端”的要义在于,不管保险企业在资本市场的浪潮中如何弄潮,监管部门都要始终坚持“保险姓保”的发展理念,握紧偿付能力监管的“定海神针”,在市场的动态变化中不断调整监管规则,做好市场秩序与安全的守护神。
要处理好“放开前端”与“管住后端”的辩证关系,就要在市场的创新与活力和市场的秩序与安全之间取得平衡。从保险行业整体发展的大局着眼,必须大力推进保险资金运用机制改革,为保险资金的创新运用创造良好的条件,以激发市场活力,提升保险资金运用效率,使行业发展获得绵绵不断的动力。赞赏活力,鼓励创新,就不能安于现状,畏首畏脚。一定要认识到,追求创新,就会有不确定性,就有可能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放开前端”释放活力带来的问题,绝不能通过管死前端来解决,不然的话,行业发展就会丧失动力机制,我们决不能因噎废食。
这里的辩证关系在于,如果任何问题也不出,事实上也就不可能拥有发展的活力,这才真正是最大的问题,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的:“允许改革犯错误,但不允许不改革”;只要行业发展了,即便出了一点问题,行业本身的提效升级也会使我们有足够的能力去应对和解决问题。更重要的是,“管住后端”将保证创新在合理的轨道上运行,通过“偿二代”的实施,促使保险机构更加审慎地进行保险资金运用,使那些会带来较大风险的保险资金投资对保险公司来说变得得不偿失。这样,就可以预先排除重大问题——特别是会带来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问题——发生的可能性。对于保险资金投资出现的其他问题,监管部门一旦发现,就会及时根据具体情况对规则进行动态调整,防微杜渐,见微知著,避免小问题演化为大问题,从而在创新发展与风险防范之间达成较为理想的平衡。
保险业近几年取得的快速发展,正是得益于恰当把握了“放开前端”与“管住后端”的平衡。通过“放开前端”,鼓励保险公司进行产品服务创新、商业模式升级、业务结构优化,我国保险市场规模连续超过德国、法国、英国,去年更是超过了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同时,通过“管住后端”,特别是通过得到国际同行高度评价的“偿二代”的正式实施,我们能够确保从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的转变具有一个坚实的基础,那就是整体上比较优良的行业治理和公司治理水平。去年一年,从相继披露的偿付能力报告来看,虽然第四季度偿付能力呈现下降趋势,但总体来看,“偿二代”运行以来,行业整体偿付能力充足稳定。这就确保了保险企业的市场创新整体上不会突破风险底线,安全可控。总之,我们通过“管住后端”来实现的风险监管水平有多高,则“放开前端”留给企业创新的舞台就有多大。
保险资金的产融磨合期
改革开放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国的社会融资模式长期以银行业间接融资为主。为防止银行信贷过度扩张、控制宏观风险,我国政府曾使用了贷款额度分配制、建设项目管制、利率管制、各类金融机构牌照审批、金融产品准入审批等计划性较强的手段,资本市场也是如此。后来,随着资本市场重要性的日益提升,价格机制、供求机制、竞争机制以及激励和约束机制等市场配置资源的机制才初步建立并逐步健全。发达国家资本市场发展的经验表明,在资本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必然会发生融合,以使资源达到最有效率的配置。产融结合一般都会有一个磨合期,保险资金当前正处于这样一个磨合期当中,可以说深切感受到了磨合的阵痛。
从历史来看,过去保险资金规模较小,再加上对资金运用的管制较为严厉,保险资金对实体产业发挥作用通常要经过银行的中介,因此影响力有限,也不太引人注目。随着保险业近年来的迅猛发展,保险资金规模飞速增长,保险资金运用渠道逐步放开,保险资金的资源配置效率显著提升。当中国进入经济发展新常态后,实体经济的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迫切需要资本市场发挥更大作用。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保险资金开始在资本市场,特别是证券市场上崭露头角,初露锋芒,对实体经济发挥更加直接而深刻的影响,结果就引发了市场舆情的反弹。归根结底,实体经济和资本市场还没有准备好接受保险资金这头好像是突然闯到房间里来的大象,于是出现各种不客气的评论也就在情理之中,因为理解和接受保险资金的性质作用和投资规律,本身需要一个过程,这就是保险资金的产融磨合期阵痛的一个典型症状表现。
公允地说,保险资金的进入是资本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内在需要。今天,我国的资本市场仍处于从建立初步完善的市场机制阶段向提高市场机制运行效率阶段转型的过渡期,距离良好投资、有效融资场所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金融市场和组织结构虽已具备基本框架,但在实践运行中效率仍有待提高,还未能充分发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功能。保险资金,特别是寿险资金,作为长期资金,具有价值投资、长期投资和稳健投资的特点,有助于中国股市从散户主导向机构主导转变,有助于削弱投机者的市场操控能力并化解资本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从而稳定资本市场,促进资本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数据表明,截止到2016年第三季度末,保险资金持有的市盈率高于20倍的股票投资额仅占全部股票持仓额的28%,应该说是以长期稳健的价值投资为主的。保险资金举牌股票二级市场,有利于引导市场价值发现,也有利于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对资本市场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推动资本市场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险资金需要尽快、并以尽可能平顺的方式渡过产融磨合期。这就需要不仅是保险资金自身,还有相关各方,都做好思想和行动上的准备。
对保险资金而言,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利率持续在低位徘徊,资产荒问题严重的大环境下,负债端高成本所可能诱发的利差损风险和激进投资风险,必须引起自身的高度重视,对股权、股票等非固定收益业务的投资一定要审慎评估;个别公司治理结构存在重大缺陷、经营行为激进的保险公司,必须要深刻反思其错误的公司定位和发展战略,及其背后的风险隐患,并积极修正自己的投资行为模式,决不能执迷不悟地把自己置于整个舆情的对立面。
对监管部门而言,资本市场的监管也要经历这样一个转换,过去资本市场是间接融资的补充手段,今天已逐步成为主要手段,监管方法与实体公司、运营管理投资方向都需要经历一个转换,这种转换都需要被监管部门意识到。在这样一个转换期,资本市场监管要强调它的整体性,强调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的协调性,各类市场主体,包括投资者、保险资金的运用者、上市公司管理层、股东们、监管部门都要适应这样一个新的阶段,绝不是某一个主体,某一个环节出问题,就导致不良的发展状况。
必须要把“放开前端”与“管住后端”有机结合起来,既要为行业整体的资金运用创造有利的宽松条件,又要对个别风格激进、风险较高的保险公司实施重点监管,必要时须采取监管干预的方式直接叫停有关业务和投资。例如,保监会最近就针对前海人寿和恒大人寿出现的违规运用保险资金等违法行为,开出3+2(3项行政处罚,2个监管措施)的两张顶格罚单。此外,监管部门还要通过动态的市场监测和及时的规则调整来不断完善监管框架,提升监管效率。比如,2016年以来,针对某些新兴保险公司通过中短存续期产品迅速做大保费规模,并辅以激进投资的做法,保监会密集出台了规范中短存续期产品、完善人身保险产品精算制度、强化人身保险产品监管等多项规定,对万能险的规模、账户管理、保障水平、结算利率等进行了完善和规范。
对资本市场而言,一方面,要借鉴国际经验,看到保险资金的长期稳定性将为资本市场带来更多稳定的资金供给,有利于扩大资本市场规模,也有利于减少投机带来的市场波动,稳定资本市场;另一方面,也要看到,我国当前的资本市场中少有合适的长期金融产品与作为长期资金的保险资金相匹配,因此,为了更好地发挥保险资金配置资源的效率,资本市场要努力提供更多的长期金融产品。
对实体经济而言,保险资金直接投资实体经济最容易体现其长期资金优越性的领域应当是战略新兴产业、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工程等方面,保险资金对实体经济的股权投资应以财务投资为主,以战略投资为辅,只要保险资金对实体经济的投资符合上述原则,实体经济总体上应该对保险资金持欢迎态度,因为这对双方来说都是有利的。有的上市公司凭借与银行的关系可以获得源源不断的资金支持,因此并不真心实意地推进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险资金举牌这样的上市公司,其实是对其落后的公司治理结构敲响了警钟。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家们不能一味把保险资金视为所谓的“大门口的野蛮人”,更要看到其对于改善公司治理,促进实体经济提效升级的积极作用。
对保险消费者而言,在某种意义上说,买保险也是一种分享经济发展成果的方式。保险资金运用得当,投资收益率高,不仅保险机构得利,而且广大保险消费者也是实实在在的受益者。因此,保险消费者在看到保险资金加入到产融结合的大潮之中时,理性的态度应该是乐观其成。
(作者:北京保险研究院副院长冯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