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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

发布时间:2017-03-16 06:53:54    作者:黄明明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黄明明

三月来到,处处春机。

3·15一到,又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信息漫天飞舞。

有的机构回顾总结去年乃至近些年来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做法,有的机构在展望今年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构想,有的权威机构会发布一些典型的相关案例,供人们参考学习,有的媒体则会曝光侵害消费者权利的做法,警示提醒。

今年初,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了2017年消费维权年主题——“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

让消费无忧无虑,放心购买,放心消费,是每个时期,每个时代都应该注重的。这样一种结果,有利于消费环境健康发展,同时也倒逼商家用心经营。可以说消费无忧,不仅仅是消费者无忧,倘若这能够达到这境界,商家也更会达到无忧的多赢局面。这是大家都希望看到的美好结果。

在互联网时代,如何能够做到让消费无忧?从主题来看,就是要做到网络诚信这个关键点。

近日,中消协秘书长常宇接受媒体采访时,充分阐释了“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主题的含义,第一,倡导网络经济下诚信经营,强化网络经营者责任意识,切实落实法定义务,自觉保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第二,建立完善网络消费者知情权、求偿权、交易权以及安全权等方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发挥“互联网+”给消费生活和经济发展带来的新动力。

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目前已经成为全球网民人数最多、电子商务渗透率最高的国家,电子商务零售市场规模全球排名第一。与此同时,网络也日益成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重灾地”。据统计,自新修改的《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实施两年来,全市共查处网络交易违法案件3368件,罚没款9939万元。

目前,互联网保险快速发展,各种互联网渠道的保险营销活动也如火如荼开展。有的代理人依托微信等社交工具,在朋友圈、微店销售保险产品,有的机构或代理人依托淘宝等互联网平台,开店销售保险等等形式,不一而足。渠道的便利,加之购买方式的简化,让保险消费进入快捷方便的时代。线上、远程成为网络营销活动的特色,见面、拜访反而降低了效率。

互联网有一定的虚拟性,人们进入互联网塑造的自己,也有一定的虚拟成分。这与传统的人与人见面,逐步互相了解有巨大差异。因此,保险的网络销售,对人们提出了更高的诚信要求。

如果代理人在网络上言行诚信,言必行,行必果,不夸大,不虚构,不误导,网络上的朋友之间,慢慢会构建出一种非常高的信任,对于以后的深度拓展,无疑有极大的裨益。

相反,如果不诚信或者误导消费者,那么在网络上的信任就会土崩瓦解,信任一旦瓦解,建立在网络上的交流就会立马中断。轻的后果,对方不再交流,重的后果,会直接被对方拉入黑名单,或者被投诉,甚至不诚信的时机在网络、朋友圈中流转。如此,业务还如何开展?以后能否在行业中立足,还是个问题。

互联网带给保险营销新的机会,也带来新的考验。

对于诚信的考验,也预示了今后职业发展中,能否无忧,以及让服务过的客户,幸福无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