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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登记制度探析

发布时间:2017-01-16 09:34:42    作者:孙寅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登记”一词,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指把有关事项或东西登录记载在册籍上。登记的英文为register,也有记录、注册等含义。本文通过对比不动产登记、证券登记,探究保单登记制度建立的必要性和发展路径。

一、保单登记制度的内涵和必要性

保单是保险人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的正式书面证明,完整地记载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责任,体现的是双方的债权关系。保单登记应当属于产权登记的范畴,可与证券登记和不动产登记进行对比。《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明确,证券登记是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接受证券发行人的委托,通过设立和维护证券持有人名册确认证券持有人持有证券事实的行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明确,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基于上述定义,产权登记行为应当是由特定的登记机构执行,对权利归属和法律事项簿记在册的行为,目的是为了确认相应产权的归属事实,建立证明产权的凭证。产权登记制度是基于产权登记行为所设立的一种共同遵守的准则,具有统一明确的法律规范、合理合法的登记程序以及清晰可行的责任分工。由此,保单登记制度的内涵应当是由上位法确认登记合法性,相关法规规范登记程序、明确责任义务,将保单信息登记注册于合法的保单登记簿记系统中的一种制度安排。

保单登记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保险业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1.确认合同权利,落实权益保障。保单登记的本质是为了明确保险合同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确保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得到实现。保险公司与保单持有人在保单存续期间互动频次相对较少,一旦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失去联系,容易出现死单现象;投保人为自身购买意外险后因事故导致保单灭失,也会因为受益人不知晓保单事实而延误赔付流程;除此之外,由于纸质合同缺乏权威证明,很容易通过制作假保单、保险公司内外勾结等途径进行骗保骗赔,损害行业利益,间接加重了保险保障基金的救助负担。

保单登记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将是解决行业乱象、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最有力手段。每一张保单都在登记时对债权债务进行明确并保管,纸质保单出现的任何纠纷可由登记的信息做出判断,权利人可以直接查询与其具有相关利益的保单,伪造保单骗保骗赔的行为毫无意义。在保单登记制度下,非登记保单均为无效保单,保险保障基金将以登记过的保单为救助范围,降低了虚假保单带来的风险。

2.汇总行业信息,支撑后端监管。登记制度下进行登记的信息既是权利义务确认的凭证,也反映出相关行业的运行状况。证券登记和新实行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便于更有效地统计、查询相关交易信息,保障信息的完整有效,支持监管工具创新,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

当前,保险监管机构明确了“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监管新思路。而后端监管的关键在于及时获取准确、真实的行业经营信息。基于保单登记制度,每一份登记的保单都构成了行业最真实的经营情况,监管机构可直接了解并分析登记信息,开展监管活动,大大增强监管有效性。

3.降低运营成本,促进行业创新。登记制度的建立能够从成本和创新的角度促进行业的发展,是行业突破发展瓶颈的关键。证券登记制度的建立不仅使得电子化交易成为可能,节约了大量的纸质成本,还能够释放交易活力,综合利用登记信息编制相关指数,反映宏观经济走势,辅助金融衍生品的开发创新。

类比之下,保单登记制度的建立,首先,能够使合同的法律效力从纸质保单转移到登记系统的电子信息中,减少纸质保单的使用,降低行业成本。其次,保单资产的质押、贴现和交易,都需要相应的登记制度,完成受益人、保单状态等登记信息的变更,确保关键信息准确真实。除此之外,保单登记制度下存有的全量行业信息能够支持行业进行费率厘定、产品设计和开发、精算模型修正、营销管理,促进创新发展。

二、保单登记制度建立和实施的核心路径

保单登记制度的建立和应用是一项保险业的基础工程,应当充分借鉴证券登记、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建设经验。结合前文的分析,保单登记制度的建立和应用需重点关注以下核心路径:

1.完善法律法规。法律法规是一切具有变革意义工作的根本依据,是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的必要保证。中证登开展证券登记之初,已经有《证券法》对证券登记的相关责任人权利义务进行了规范,明确了登记制度的法律意义,保障证券登记工作有序进行。

保单登记制度的落实是一项具有长远意义的工作,目前对数据采集尚没有如美国《公平信用报告法》类似的授权规定,影响推行进展。因此,法律法规对保单登记制度授予法律意义,能够理清登记程序,明确各方责任,保证登记工作质量,联合行业力量共同推动制度的完善落实。目前,尽快推动保单登记制度的法律讨论,以合法程序对《保险法》进行相应的修订,辅以颁布保单登记制度法规是深入开展保单登记工作的当务之急。

2.统一信息标准。保险公司签发的保单格式及内容不尽相同,将所有保单数据整合到统一的保险登记系统上是具有挑战性的工作。不动产登记由国土资源部牵头,在《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总体方案》中制定了详尽的信息库标准,保证登记工作的全国统一。

在解决此类问题上,保险业可由监管部门牵头对保单格式、数据标准等方面进行研究论证,制定一套统一、规范的格式和标准,明确需要登记的数据范围和类别。在获得相关的法律支撑之后,发布此套标准将推动保险公司改造内部系统,完善数据格式,从而确保保单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3.分步实施,急用先行。保单登记制度的建立和应用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分步实施。分步实施可包括制度和业务两个层次,从制度层次来看,证券登记先由《证券法》规范,后又出台了《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中证登也发布了《证券登记规则》,各项制度层层递进,有效支撑业务开展。

保险业也应当以各类规章制度规范登记工作,保障登记工作顺利开展。从业务角度,中证登逐步完成了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登记、权证发行登记、基金募集登记、股票增发登记等一系列登记业务,同时不断开发出诸如权益派发、网络投票等衍生服务。保单登记工作也应当分步实施,例如从国家政策迫切需求的险种入手开展,逐步扩展到寿险、健康险、财产险等,同时针对不同保险公司的需求提供差异化的衍生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