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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利率时期寿险公司如何做好风险管理

发布时间:2016-11-01 09:03:19    作者:王朝晖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王朝晖

近年来,我国经济增速下滑,市场利率持续走低,股市大幅震荡,人民币汇率也呈现较大幅度波动,从未来经济发展趋势和宏观政策走向来看,低利率还可能持续较长时间。在此大背景下,寿险资金投资面临着诸多变数,寿险公司运营也将面对更多的困难和压力。

预定利率是寿险公司运营的重要影响因素

预定死亡率、预定费用率、预定利率是寿险保费厘定的三个决定性因素,其中的预定利率是指寿险公司在对产品定价时,根据对未来资金运用收益率的预测而为保单假设的收益率,也即寿险公司向消费者承诺的现金价值账户的回报率。预定利率主要参照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和寿险公司未来预期投资收益率来设定,不仅直接影响寿险公司的产品价格,更是决定寿险公司利润水平乃至生存发展的重要因素。

一般地,当预定利率低于市场利率时,寿险产品销售压力增加,新业务减少,退保与保单贷款增加,但此时寿险资金运用更易取得高于预定利率的收益率,寿险公司获得利差益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反之,当预定利率高于市场利率时,寿险产品销量上升,保费规模大幅增长,新业务初始费用开支上升,但投资压力也随之而来,如果无法取得不低于预定利率的投资回报,就会面临利差损的负担,历史上我国几家大型保险公司就曾因1999年之前卖出的高预定利率保单而承受了巨额利差损。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寿险公司在对产品进行定价时,预定死亡率、预定费用率的浮动区间很小,寿险公司能否获得盈利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实现投资收益,即寿险资金运用的实际投资回报率能否高于预定利率。

低利率导致寿险公司经营压力剧增

低利率时期,寿险公司此前发售的高预定利率保单就会面临利差损的压力,新业务规模收缩、流动性不足、偿付能力不足的风险急剧上升,如不加以重视并采取合理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甚至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低利率环境对寿险公司的负面影响也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重视,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在2016年10月的一次寿险业峰会上就归纳了当前低利率时期我国寿险业面临的五方面冲击:一是对过于依赖利差的定价机制产生冲击;二是对资产驱动负债的商业模式产生冲击;三是对放大资本杠杆的扩张路径产生冲击;四是对激进投资的应用方式产生冲击;五是对传统思维定式的风险管理体系产生冲击。

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寿险业成绩斐然,但不容忽视的是,寿险公司始终未能摆脱过度追求规模增长的问题。近些年来,随着寿险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寿险公司面临的竞争程度日趋激烈,竞争领域也由寿险市场扩大到整个金融市场,为了与其他保险公司和金融机构争夺客户资金,寿险公司更是多管齐下,使出浑身解数。由于高收益率的投资理财型产品比保障型产品更容易与其他金融理财产品对比而呈现优势,从而获得客户青睐,寿险公司也因此热衷于开发投资理财型保险产品,在营销过程中更是特别强调投资收益率,甚至相当部分的寿险公司不惜以高收益率的误导来获取业务,近几年在网销与银保渠道热销的高现金价值万能险更是将收益率设计得高到极致。这使得寿险业务中分红型和万能型保险等收益率相对灵活的业务所占比重居高不下,基本上达到各寿险公司业务规模的60%~80%,有的中小型寿险公司甚至达到90%以上。

客观来看,投资理财型产品本身是无可厚非的,发达保险市场上这类业务所占比重也是非常高的,由于高于预定利率或最低保证利率的收益是不确定的,这类产品相比普通寿险产品反而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可以使寿险公司在产品定价时采用较低水平的预定利率或最低保证利率;而当实际投资收益率走高时,通过分红或提高结算利率就可以使保单持有人获得较高的实际收益,从而弥补预定利率较低的不足。但从我国市场来看,由于一些寿险公司对此类产品在营销阶段故意夸大收益率水平甚至违规承诺高收益率来吸引客户,使许多保单持有人把保单视为高利率的固定收益证券,一旦产品存续期间保单的实际收益率低于寿险公司宣传、承诺的水平,就会引发客户不满,使退保增加,寿险公司新业务减少甚至停滞,现金流不畅,偿付能力不足,造成市场混乱,甚至引发系统性风险。而当前低利率环境的持续,使得寿险公司在实际投资过程中获得较高收益率的困难明显增加,保险客户越来越难获取购买保单时所期望的较高回报率,寿险公司的盈利压力剧增,新业务发展受阻,流动性风险加剧、利差损和偿付能力不足的风险明显上升。

此外,在我国寿险资金投资过程中,短期资金投向长期项目,长期资金投向短期项目的情况较为普遍,资产负债期限管理不匹配带来的经营风险尤其需要重视。例如,一些激进型中小型寿险公司近几年开办的高现金价值万能险(2016年3月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中短存续期人身保险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将此类产品规范名称为“中短存续期人身保险产品”),以高利率的承诺快速吸纳了大量社会资金,为了获取高收益,不惜用短期资金投向长期性的股权投资,这种期限错配的风险加上股价跌落的风险,大大加剧了流动性风险,严重者甚至会引发流动性危机。值得庆幸的是,前述《通知》对中短存续期人身险产品的销售条件进行了要求和限制,促进了此类产品的规范经营,抑制了其过度发展,使寿险公司的利差损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也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

低利率时期寿险公司风险管理思路

面对利率下行、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带来的挑战,寿险公司应审时度势,主动更新经营理念,调整风险管理思路,采取切实可行的控制和应对风险的对策。

一是更新产品设计理念,积极开发和创新保障型寿险产品,提高保障型业务比重,优化业务结构。相对于投资理财型产品,我国保险市场上保障型产品不是太多而是太少,在人口老龄化加剧、抚养比不断上升的形势下,养老、医疗是目前国内社会发展的弱项、痛点,总体上我国国民在这方面的保障还严重不足,寿险公司在开发商业健康和养老保险产品、投资健康和养老产业、拓展企业年金市场、参与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险基金市场化、投资管理等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发展空间,如何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保险公司的经营理念和产品设计思路,为消费者的风险保障需求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性价比高的人身保险产品,值得寿险公司花大力气研究。

二是寻求新的投资渠道,加大国际化投资业务发展,构建和完善分散化的投资组合。经济全球化的趋势,监管层对保险资金投资渠道限制的逐步放宽,使寿险资金进行国际化投资的途径越来越便捷,寿险公司应在优化资产负债期限匹配管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境外资产配置以平缓投资收益率,同时寻求多元化投资组合,并注重配置优质长期性资产。

三是优化资产负债管理,有效防范风险。寿险公司要建立完善的风险监测和预警体系,主动对资产负债进行匹配管理,促进资产端和负债端的良性互动和动态平衡,努力兼顾寿险资金投资的安全和保值增值。不仅要追求资产端的收益性、安全性、流动性,而且要从负债端入手,制定审慎稳健的产品定价策略,降低对投资收益的高预期,努力节省经营管理费用,切实降低负债端成本。

四是强化合规经营,减少与杜绝恶性竞争。恶性竞争是行业发展的毒瘤,不仅损害了寿险业的声誉,也提高了经营成本,使寿险公司一损俱损,同时也使客户服务质量下降、消费者利益受损。寿险公司要在优化合规管理的基础上杜绝同业诋毁,寻求同业以及跨行业之间的交流合作,资源共享,规范竞争,这也有利于寿险业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经营风险与成本。

(作者单位:山西财经大学财政金融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