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14年、2015年国家环保部连续两年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发展缓慢而且有下滑趋势。河北省投保企业462家,保费收入1470万元,保险责任总额10.35亿元,一跃成为全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速度最快、投保企业家数排名全国第三的省份。
河北省政府早在2008年就开始进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然而三年期间并无企业投保。直到2011 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了第一单,标志着河北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项目真正启动。但情况并不理想,投保企业始终寥寥无几,2014年仅40家。2014年11月,河北省环境保护厅、金融工作办公室、保监局下发《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并于2015年开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掀开了河北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新的一页。调查发现,河北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关键在于多管齐下,政府主管部门、保险中介机构、保险公司等多方通力合作,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确保试点工作的高效推进。
首先,政府主管部门全力支持。
一是制定并发布《河北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级环保部门、省金融办、省保监局、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公司等各参与主体的职责分工。
二是明确分配试点任务。省环保厅综合考虑国家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明确的试点范围以及河北省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试点企业名单并将投保任务分配给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再将各地市县按片区分配给入选试点工作的保险经纪公司分别负责提供相关保险经纪服务。
三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省环保厅牵头,会同省金融办、省保监局以及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司共同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服务机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的召开联席会议,相互学习各地市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推进经验,研究探索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开展的新方法,协商解决处理类似客户投诉、服务机构受到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等重大事项。
四是建立配套激励约束机制和考核机制。明确投保企业在环境保护相关专项资金申请、银行信贷支持等方面的优惠措施;明确对应企业的约束手段,包括在项目审批、“三同时”验收、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审核等方面要执行最严格的环境风险防范标准,在评定企业环境信用等级时实施“一票否决”等。
其次,保险经纪公司全面协调沟通。
入选参与试点工作的保险经纪公司遵循“政府专业帮手,企业维权顾问”的要求,在充分发挥各参与方之间协调沟通作用的同时,积极为投保企业提供全方位、多角度、细致周到的保险经纪服务。
一是风险管控服务。会同承保公司联合举办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专门人才培训班,为企业培养风险排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的专门人才队伍;帮助投保企业建立风险防控各项规章制度,完善风险防控相关体系机制,真正做到责任到人、责任到岗位、责任到环节,提升管控企业污染责任事故发生的能力。
二是风险评估服务。组织环境保护方面的专家对投保企业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并出具书面的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确定企业的风险评估类别和等级作为选择费率和投保档次的依据。
三是保险安排服务。主要是根据风险评估报告协助投保企业向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
四是保单维护、履约及协助索赔服务。包括协助和提醒投保企业按时缴纳保费、灾后恢复保额、协助投保企业处理索赔事宜等。
五是信息服务。建立投保企业信息数据库,定期向省环保厅、试点市环保局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再次,明确保险服务机构的权利义务。
为了确保河北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参与试点工作的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等保险服务机构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签署《河北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项目——保险框架协议》。
最后,创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运营模式。
和其他很多省份一样,河北省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也是采用共保体的模式,但在具体操作中引入竞争机制,即确定多个首席承保公司,并组建多个共保体,供企业选择投保。不同的首席承保公司、不同的共保体成员公司,最终体现出来的是差异性产品和服务,而这些正是投保企业最关心的内容。这种创新不仅为投保企业提供了选择保险公司的空间,也充分调动了保险公司提高服务水平、改善服务品质的积极性,促进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