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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新起点 迎接新挑战

——写在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召开之际

发布时间:2016-01-25 08:19:54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钟保平

2015年已经纵身远离,“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

过去的一年,保险业逆势发展,中国成为全球第三大保险市场,入选2015年度中国十大经济新闻。保险业自2012年历经个位数增长的低谷之后,昂头向上,近3年增速逐年加快:2013年11.2%,2014年17.5%,2015年20%。在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大环境下,保险行业增速创近8年新高,保险在国民经济、社会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在进一步增强,保险密度、深度进一步提高。

过去的一年,是全面贯彻落实“新国十条”的一年,国务院、部委、地方各种利好政策密集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推进商业保险服务军队建设的指导意见》,财政部等《关于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的通知》等重要文件的出台,充分体现了这一届政府对于保险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从省到市乃至于县,都积极响应国务院精神,纷纷发布“新国十条”的实施文件。截至2015年年底,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政府落实“新国十条”的实施意见已全部出齐。

过去的一年,是监管市场化改革向纵深挺进的一年,人身险费改收官,商业车险费改稳步开局。保险资管产品、上海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改革进程加快。放开前端、管住后端,保监会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持续不断地释放出行业改革红利。

过去的一年,是保险业继续履职尽责、奉献大爱的一年。东方之星客轮翻沉、天津火灾爆炸、深圳滑坡等重大灾害事故,保险人都迅速反应,奋不顾身,冲在前面,积极查勘、理赔,让投保人获得及时的补偿。一种血浓于水的担当和责任,已经融入到保险人的精神中。这种担当和责任给投保人和社会公众带来无限温暖。

过去的一年,是保险消费者利益获得空前重视的一年。首部《中国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报告(2015)》出版。“保险消费者”作为一个完整概念纳入到《保险法》大修的征求意见稿中。保监会领导提出的“把保护消费者利益作为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的要求,正在逐步践行。

过去的一年,是偿二代监管规则正式建成的一年。这个中国自主建成的监管体系发出了保险监管的“中国声音”,提升了中国保险监管机构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为中国在国际社会赢得了尊重和赞叹。更重要的是,它将对保险公司单纯以规模为导向转为以风险控制为导向,有利于保险业提升资产和负债的管理水平,有利于市场的良性发展。

过去的一年,也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回望这5年,是保险业地位和作用空前提高的5年,是整个国家和社会对保险更为重视的5年。这一点,相信每一位保险人都会感同身受。国家的重视从何而来?从保险业自身的独特作用中来,更从保险监管干部自身的努力拼搏中来。

2016年的列车已经驶来,进入“十三五”的轨道。面临错综复杂的形势,保险监管者和保险市场各主体都需要凝神定气,小心驾驶,不可稍加松懈。

首先,中国经济发展已经进入新常态。在此情势下,企业经营困难,居民收入增长放缓,消费者购买保险的意愿下降,承保业务发展面临挑战;资产端,行业资产负债匹配难度不断加大,“资产荒”现象可能蔓延。保险业继续实现高增长面临很大挑战。

其次,利率市场化步伐加快。随着保险费率市场化的全面推进,对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提出新要求。保险公司应切实防范资产负债错配的风险,在此前提下,努力降低负债端成本并提高资产端收益水平。

第三,“放开前端”的监管改革不断推进,但“管住后端”的能力还需迅速提升。今年,偿二代监管规则将全面实施,怎么做好新旧体系的切换,守住偿付能力这个红线,将考验监管者的智慧和能力。

随着保险业的壮大,一些保险公司发展成大公司、大集团,一旦出现风险,救助难度加大,还有可能产生系统性风险。这种严峻复杂的风险形势,对于保险监管构成了重大挑战。因此,偿二代下,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构成新时期保险监管的一项重要课题。

从2016年起,直到2020年,整个“十三五”期间,正是保险业挺身发力,努力实现“新国十条”确定目标的5年。保险密度5%,保险深度3500元/ 人,这是个硬指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保障全面、功能完善、安全稳健、诚信规范,具有较强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业”,实现这一目标,需要保险监管者和保险市场主体一道真抓实干,奋发有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