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光伏太阳能行业经过过去10多年的快速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以晶硅太阳能组件为例,全球前10大光伏电池片及组件生产企业中,市场占有率达70%左右。同时,由于太阳能组件是用于发电的核心设备,设计寿命达25年,因此全球的组件生产商一般都会向其买家承诺25年的质保,包括10年的质量保证和25年的性能保证。然而,因考虑到中国民营企业经营的不稳定性可能会给未来组件的更换和维修带来不确定性,国外买家和买家的融资银行一般都要求企业购买25年期的质量保险来规避风险。
中国太阳能行业的高速发展也引来多家国外保险机构的关注。从2007年开始,包括多家全球知名再保险集团在内的欧洲及美国地区的保险机构开发了针对光伏太阳能组件的25年期产品。中国的光伏太阳能组件制造企业虽然总部和生产基地都在中国,买家要求购买国外的25年期保单,用其香港子公司或者海外的子公司向海外保险机构投保。
虽然光伏企业有了一份保单,满足了买家的要求,但也带来了对于国外保单的条款,国内光伏组件厂家普遍理解得不深刻,对于保险人的权利及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义务了解不多,而这些正是将来能否得到理赔的核心。
笔者研究了某国外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单和保险主条款,发现该主条款有多项内容是被保险人无法做到的。例如要求被保险人将销售的组件去往终端客户所在的相关信息(包括产品的运行、维护状况)每月告知保险人。事实上,被保险人每年将数十万甚至数百万片组件销售给分销商及项目开发商,一旦销售出去,根本不在其控制范围内,无法统计,更无法了解终端客户运维状况。
又比如,保单要求出险后,保险人有权控制维修和更换。这样的要求会给被保险人带来两难,因为组件是电力设备,一旦损坏,必须及时更换,否则电量损失可能超过组件损失,因此行业惯例是先给买家换或支付补偿金,然后再向保险人索赔。问题是,条款规定保险人有是否更换的决定权,如果其不同意或不表态,被保险人怎么办?先给买家换,那么违反了保险条款,得不到保险赔偿;如果走保险赔偿,即使在若干月份以后保险人同意你更换,这几个月发电损失,你必须赔偿买家。这样的规定无疑对于被保险人来说很不利。
而这方面做得比较好的当属慕尼黑再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慕再”)。慕再是经营该项业务的多家再保机构之一,在数年前就与平安财险在新能源领域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国内客户可以向慕再投保,慕再可为平安财险提供包括再保、承保技术在内的各项支持。今年10月,慕再和平安合作,为无锡尚德电力提供了该25年期产品。笔者预估,仅仅是光伏太阳能领域,每年流向海外的保费中能有约2亿人民币左右回流到国内的保险市场。而早在2013年末,国家高层领导就将光伏产业定位为中国的战略产业,而国家能源局更多次组织会议要求金融保险机构为光伏行业提供各项支持。目前,中国的光伏企业备受打压,去年刚与欧盟就针对中国组件的“双反”达成和解备忘,今年又面临着美国的双方调查和年底的终裁,而2014年前3季度国内市场的需求没有达到国家能源局的预期,市场前景并不乐观。
目前,包括平安财险、大地财险、英大财险、安邦财险等多家机构已经向保险监管部门报备该产品,人保财险、太保财险也在走审批流程。英大财险作为国内第一家承保光伏组件保险的内资保险公司,在2012年率先推出了该保单,并且承保了10多家光伏组件企业的长期保险,但市场占有比太低,光伏产业25期质量保险被国外保险抢占。呼吁国内保险公司加大伏产业质量保险产品的开发
从目前笔者经手的赔案反映组件制造行业仍存在诸多问题:
首先,国内组件制造商的制造工艺和材料选择方面差距较大。事实上,国内大部分制造商能够在降低成本同时确保工艺和原材料的可靠性,但是也有不少制造商存在工艺落后和原材料缺陷的问题。
其次,不少国内制造商在不断地适用新材料和新技术,而这些材料和技术缺少较长时间的验证,缺乏户外的实际监测数据,能否在25年内保证有一定的功率输出存在很大不确定性。
最后,行业内对于有些损失,很难准确分析出损失发生的具体原因,技术问题将是保险双方未来可能产生争议或纠纷的焦点,而保险公司需要在这些方面不断提高。例如,电池片的隐裂、PID问题等等。
针对以上问题,保险业做了积极的尝试和探索。2013年,英大财险在江苏地区的某客户就出口欧洲的组件发生电池隐裂事故提出索赔,英大财险为此专门请国内专家进行测试和分析论证,得到了这方面的相关数据和理赔经验。
因组件供应商购买该保险主要为了满足海外市场买家和银行的需要,因此险种开发和宣传成了制约国内保险业发展该领域的主要因素,而宣传的缺失尤其明显:
1.国内财产保险业的产品较为雷同,每当有某1家保险机构推出新产品后,因为没有对创新的保护,市场上多家同类保险公司会效仿,因此推出新产品的公司在宣传上加大投入的积极性不大。
2.因为买家在海外,因此如果要发展该产品就必须到海外市场去宣传,那么开发的保险公司必须要有战略眼光和前期开发成本投入,并且有足够的耐心和国际化的团队、人才等等。然而,国内财险公司目前普遍需要短期内获得保费增长,而缺乏长期的规划和国际的视野。
相反,海外保险机构把中国的组件制造商作为目标客户后,在宣传上利用其品牌进行不断投入,但是在保单和条款设计及承保条件上处处设置较为苛刻的条件。这就形成了这个特殊保险领域的怪象:国内财险公司的条款和承保条件等对投保人有利,但是宣传不够,海外买家不熟悉、不认可;海外财险公司的条款或承保条件很苛刻,但是宣传到位,因此海外买家较为认可,并且占领了绝大部分市场。
建议:有志于光伏组件保险的国内财产保险公司加大海外宣传力度,同时不断完善保单条款,优化承保条件,切实保护组件制造商的合法权益,为光伏企业提供优质保险服务,为光伏行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