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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养老市场面临的挑战

发布时间:2014-08-13 10:49:44    作者:边淇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由于我国的养老服务业尚处于初级阶段。市场中主体缺乏,专业养老服务人员短缺,市场规范和服务标准还未统一,而且存在着优质的养老服务机构“一床难求”和服务一般的养老服务机构“空床率高”并存的发展不平衡现象。因此,目前我国保险公司延伸产业链、与养老服务机构合作主动参与养老产业链的方式应该主要通过直接投资建立来实现,旨在通过投资建设养老服务机构,延伸保险服务实现内部经济,以促进保险产业和养老服务业协调发展。增进整体社会福利。

面临诸多挑战

(一)市场化需求及有效资源配置。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养老市场的巨大需求将酝酿出巨大的商机。同时,我国养老服务产业尚处于起步阶段,社会化发展水平偏低、管理理念和经营模式陈旧,供需矛盾十分突出。中国保险行业掌握着巨大的现金资产、数量众多的客户资源和完善的信息平台,在养老医疗领域有着巨大的优势。但如何适应市场化需求及有效资源配置,以发展养老服务业解决社会养老的矛盾,解决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中的结构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二)创新运营保险产品模式。理论上,完善的养老体系包括养老融资体系和养老服务体系,其中保险公司是养老融资体系中的主要参与者,为老年人口提供收入保障;而养老服务机构则是养老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老年人口提供服务保障。通过考察我国的养老体系不难发现,我国尚未完善的养老体系中养老融资体系和养老服务体系处于割裂状态,一方面社会需要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却面临资金缺乏的困境:而另一方面,保险业拥有的资金优势却又面临着持续发展的瓶颈。如图l所示,保险公司和养老服务机构各自处于一个较为封闭的循环系统之中,两者之间并没有建立起相互连接和沟通的机制。

保险公司与养老服务机构之间存在着天然的合作基础,即其共同的服务对象是老年人口,以及其所提供产品的衔接性。具体来讲就是保险公司通过其保险产品给其客户提供的是养老、医疗或者长期护理等的资金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则为老年人提供相关的服务支持,而老年人得到资金支持最终还是会转化为消费,也就是说,总是有老年人会利用从保险公司得到的“收入”来购买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即将收入保障转化为自己所需要的服务保障。

如何转变发展方式建立起保险公司与养老服务机构之间有效的链接?这是我们当前应该进一步思考的问题。一些保险公司已进行了探讨,改变服务支付方式,由保险公司为其老年客户直接向养老服务机构购买养老服务,亦即变“个人购买”为“团体购买”。为选择“单纯的服务支付方式和混合支付方式”的老年客户选择合适的养老服务机构.保险公司负责将相关费用直接支付给养老服务机构.老年客户不必付费或者少量付费就可以在养老服务机构接受养老、医疗或者长期护理等各项服务。

亟待注意的方面

(一)明确发展战略。

保险公司和养老服务机构的一体化过程是一个创新发展的过程,也是保险业转变发展方式的具体举措。为此,公司必须首先明确投资建立养老服务机构的战略目标和根本目的,即旨在突破目前较为封闭的保险市场系统环,延伸保险服务到养老产业链的循环之中,有效链接养老融资体系和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完整的养老体系的形成。其次,保险公司还应该明确投资建立或者收购养老服务机构的战略布局,即建立养老服务机构的数量、规模、速度以及区域,并根据自身的资源约束、公司定位、客户因素、市场环境等规划布局节奏。再者,保险公司还需要根据既定的发展战略。强化战略实施,适时评估战略实施,提高战略实施效率,保障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创新运营模式。

理论上,尽管不同保险产品的业务环节相同,但由于保险公司所转移风险性质的不同和服务内容的差异则决定其“生产”、运营的差异性。为此,保险公司和养老服务机构的一体化战略的实施过程中,保险公司必须重新修正其运营模式。这里,基于保险产品“生产”中“客户—产品—渠道—服务”的一致性要求,在保险公司和养老服务机构的一体化过程中,随着“养老服务”嵌入保险产品,保险公司需要重新定位客户群,进而依据客户因素改进或者创造新的保险产品,相应调整或霞新计算保险产品的定价和准备金以及所要求的风险资本和经营资本支持,设计符合新产品和养老服务要求的渠道和销售模式,再造保险产品的业务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