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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基层公司角度看治安保险拓展策略

发布时间:2014-06-24 11:02:40    作者:闫龙才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开展农村治安保险是新形势下拓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域、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也是保险行业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

通过实施治安保险,使农村的治安防范工作由单纯依靠政府投入向市场主导转移,保险业参与这项工程,不但能拓展农村市场,还能调动和激发广大农民群众参与群防群治的积极性,有利于国家、公司、个人的发展,真正实现了“多赢”,可谓意义非凡。

治安保险发展的重要意义

(一)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

治安保险是优质险种,在团车手续费高企,车险处于亏损临界点的情况下,治安保险为公司来了新的增长极。而且可以平滑费用率,实现承保盈利。

(二)为公司带来社会效益。

治安保险缴费低廉,保障高。一旦出险,保险理赔对普通农户家庭无疑是雪中送炭,人保财险公司通过理赔服务,提升公司美誉度。

(三)为公司开展特色及政策性险种打下基础。

治安保险的开展,将拉近与县综治部门及乡镇干部之间的距离,这些人是开展治安保险的推动力量,治安保险开展好的话,可以奠定群众基础,一旦开展特色农险及其他政策性险种,这些干部将会是依靠力量。

相关对策及建议

(一)提高认识,从公司战略发展角度看待治安保险的重大意义。

要准确预判经营形势,抢占治安保险发展先机,培养百姓参与治安保险的意识,让农村治安保险成为公司非车险业务稳步发展的优质增长极。

(二)研究治安保险内容,创新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

印制发放贴近农民通俗易懂的宣传画,宣传单,与市县广播电视台加强合作,选择治安保险开展群众规范、基础好的村拍摄治安保险专题片。

(三)基层机构协赔人员及理赔分部要创新理赔服务。

在基层针对农户理赔开设“绿色通道”,完善理赔资料。确保该险种理赔不让出险农户奔波劳顿,不给基层经办干部添堵受累,不让市、县公司理赔为难受批。

(四)做好三级激励,打通最后一公里,促进治安保险可持续发展。

县、镇综治部门是治安保险推动者,让综治办工作不开“空头支票”。村干部是保费收取最后一公里的执行者,也是激励方案中最容易忽视的对象。

(五)推进治安保险保费收入及赔款在村级机构公开,规避道德风险。

公布村民保费收入情况,正本清源,公布出险客户赔款情况,让村民监督赔款情况,一方面让农户体会治安保险的好处,扩大其险种的宣传影响,另一方面,也能让治安保险的欺诈行为无处藏身。

(六)完善治安保险产品,扩大承保范围。

原治安保险方案,各地执行不一,要结合地方实际完善保险方案设计和产品设计,也可以把农村小额意外伤害与治安保险相结合,各级机构应结合往年赔付率,测算盈亏平衡点,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保障额度,扩大保障覆盖面,让治安保险接“地气”。

(七)规范承保流程,强化承保管控。

一是规范被保险人清单管理,纸质人员清单必须作为承保要件归档管理,还应建立电子信息档案;二是关于起保日期,应该按照“农户缴费即保险”的原则确定;三是规范保单信息录入,严格按照宣传单内容录入保单信息。

(八)以治安保险为依托,主打保险“组合拳”,形成保险在农村的燎原之势。

设计“社会治安家庭财产保险服务卡”,在方便业务人员进行保险信息采集的同时,畅通农民报案索赔的通道,打通与农户保险服务的联系,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农村收入逐步增加,农村保险的深度和宽度的拓展,逐步走出以“治安保险”为切入点,带动涉农保险和商业保险发展”的“大格局”之路。

(作者单位:人保财险亳州市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