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输油管线泄漏引发爆燃,数十个鲜活的生命顷刻殒散,酿成近年来石油行业最严重的安全生产事故。
虽然,目前事故原因尚未完全查明,但从专家初步的分析可以判断,这本该是一起可以避免的特大人身伤亡事故。
从输油管破裂漏油到抢险过程中发生爆燃,时间长达七个小时。七个小时,如果相关责任方有足够的风险管理意识,完全可以实现对漏油区域群众的安全疏散。
遗憾的是,这一风险管理措施没有发生,从而使得一起环境污染事故上升为特大人身伤亡事故,造成了难以估量的社会危害。
据专业人士分析,原油爆燃需要满足三个条件,第一是原油挥发的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比达到一定浓度,大概在5%~15%之间,高了不行,低了也不行;第二要有密闭的空间;第三周围环境要达到一定温度或有引燃的火点。
也就是说,原油如果在正常的输油管道内流动,是不可能发生爆燃的。中石化输油管道泄漏事故现场指挥部的初步分析也指出,事故是因管线漏油进入市政管网导致起火发生。现在需要排查的是,是否作业明火或其它火源最终引致爆燃灾难的发生。
但无论最终调查结果如何,原油泄露并大量渗入市政管线,已然形成巨大的安全隐患,是不争的事实。事故现场周围的群众当日早上也闻到了浓烈的油气味。这个时候,事故责任方罔顾巨大的安全风险,仍然自顾自地进行管道维修抢险——而这种抢险极有可能引发爆燃的二次事故。其安全意识之麻木令人骇然。
我们不禁要问,一向大力宣扬企业社会责任的央企,此时将社会责任置于何处了?当然,进行社会风险管理不仅是企业的责任,更是政府的责任。在此次安全事故中,我们也看到了政府风险管理意识的缺失。中石化发生原油泄露事故,直接波及的是社会,对此,政府如果有相应的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紧急预案,也是可以避免造成重大人伤的二次事故发生的。可惜的是,在这“夺命七小时”中,我们也没有看到。
这次中石化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给那些存在公共安全风险因素的企业再次敲响警钟,也给负有社会管理首责的地方政府敲响了警钟。而只有企业和政府的共同重视、通力配合,才有可能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值得一提的是,这次事故发生后,保险企业一如既往,迅速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尽最大努力抚慰受难客户,积极发挥着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但我们也应看到,再多的经济补偿也挽回不了逝去的生命。作为保险的另一大功能,风险管理、防损减损,不仅在这次事故,在既往的多次重大公共安全事故中都极少得到体现。之所以形成这样的尴尬局面,更多在于整个社会风险管理意识的淡漠。
而要充分发挥保险业在社会风险管理方面的作用,需要企业的配合,更需要政府的重视。逝者已矣,惟愿其能促成各方风险管理意识的警醒,促进政府对社会风险管理机制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