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其中“以房养老”广受关注。但有关“以房养老”问题出现了误读、以偏概全等问题。民政部官员日前表示:政府仍将主导保障基本养老,“以房养老”是市场化运作的一种高端化服务,是自愿的行为。
“以房养老”问题引起社会广泛讨论。有观点认为,“以房养老”就是政府不管养老,要老百姓拿自己房子养老,甚至有观点认为:老百姓就是先当30年房奴拿到房子的产权,然后再把产权还给银行,银行再在扣下高额利益和房屋贬损的价值之后,每个月给你点养老钱。
为此,民政部称“以房养老”存在误读,政府仍将主导保障基本养老。可见以上观点都是对政策的误读,但是从中可看出“以房养老”的推行的确存在一些较大的障碍。
一是法律和制度有待完善。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政府层面的“以房养老”就很难推行,同时“以房养老”带来的纠纷也很难得以公平合法的处理,群众对于“以房养老”的信任自然存在危机。
二是由于我国70年产权的特殊国情。当老人年迈将房产抵押时,商品房的许多已经接近使用年限,而当老人身故后,房子的使用年限更是所剩无几。银行依靠剩下的使用年限来补偿已支付的养老金成本,风险可想而知。
三是源于几千年的养老观念。“养儿防老”的观念一直还在影响着这一代老人。用钱请人照顾自己毕竟不如子女照顾自己细心。多数老人更愿意把房子给子女,让子女来照顾自己。
四是养老机构有待完善。老人不愿意离开自己的房子到养老机构,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养老机构不够完善。目前养老机构的数量还不足,同时部分养老机构收费高昂,服务还不到位,加深了民众对“以房养老”的担忧。
五是“以房养老”时间跨度太长,房价和政策都难以预计。对于养老者而言,担心房价上升,自己吃亏;对于银行、保险公司而言又担心房价下行,企业会赔。同时在这期间政策也有可能变动。
在国外有很多国家的“以房养老”政策比较成功,在中国“以房养老”也不是不可行,这就需要党和政府高瞻远瞩,破除重重障碍;也需要民众积极参与其中。
笔者相信百姓“老有所养”的愿望终将实现
(作者为中国城市经济文化研究会秘书长 中科院兼职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