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度经济学的开山宗师科斯近日离世,在国内学界引起一番唏嘘怀念之声。科斯没有来过中国,但对中国的变化始终保持密切的关注,并通过他的一些信徒,如张五常、周其仁等施加着对政策的影响。有人总结了科斯给中国的十大忠告,分别就“私企的公平待遇”、“土地市场的确权”、“取消计划生育政策”等方面发表简明扼要、一针见血的观点。
科斯说,权利界定是市场交易的先决条件。这就是著名的科斯定律。应该说,它对中国的企业改革、政府改革进程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科斯之所以总结出这样一个定律,是因为发现了交易成本的存在。在此基础上,200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威廉姆森发展出“交易成本经济学”。相比科斯定律,这门学问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应用更为广阔。
所谓交易成本是指完成一项交易所需花费的时间、精力和金钱,包括制定谈判策略所需信息的成本,谈判所花的时间,以及防止各方欺骗行为的成本。在实际的市场交换行为中,即便权利界定清楚的,由于信息不对称等因素的存在,交易成本仍然无处不在,并带给我们诸多的困扰。比如,我们去商场买东西,经常会因为讨价还价耗费大量的时间甚至因为话不投机影响自己的情绪,这些都是交易成本。在目前诚信缺失的环境下,我们还需要增加商品知识、学会甄别假货,这也是交易成本。如果我们不慎买到假冒伪劣,还要找商场索赔、找监管机构投诉,这个交易成本就更大了。
这只是从买家一方利益看的,其实在以上过程中,卖家交易成本也是攀升的。讨价还价时间长了,会影响到其接待后续的顾客;如果双方话不投机嚷嚷起来,其他顾客就会侧目而过,都会影响其销售额;卖了假货,被消费者投诉,受到监管机关处罚,生意更是没法做,比消费者的成本损失更大。即便是不卖假货的商家,由于造假售假者的存在,也会“躺枪”;或者要花费不菲的费用去打假,增大了其交易成本。
所以,在一个以自由交换为基础的市场经济社会,降低交易成本不仅是消费者的愿望,也关乎生产者、销售者的利益。双方的交易成本都降低了,整个社会的福利就增加了。这就是马云所做的事,“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
从交易成本的角度看,保险业的现实情况确实不很乐观。电话骚扰、销售误导、理赔难等行业顽疾带有一定的普遍性,很大程度影响到保险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再加上保险产品多样性和合同条约的复杂性,不是一般人能够辨别,极大限制了消费者购买意愿。这些都使得保险产品交易成本高企,制约了保险业的进一步发展。虽然说从保险密度、深度衡量,中国保险业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但是如果不能大幅度降低交易成本,恐怕这样的目标实现起来还有相当难度。
让保险回归保障,是近两年来监管层反复强调的行业发展取向。如果我们在设计保险产品过程中,都能循此方向,去除理财化倾向,突出保障功能,对交易成本的降低将起到关键性作用。
我们还应看到,蓬勃发展的互联网保险从技术上大大降低了交易成本,所以正在越来越多地被商家和消费者所利用。从保险企业角度,不应仅仅从增加一个销售渠道来认识网销的作用,而应将其视为捕捉、研究、满足消费者需求的一个重要接口,真正从消费者角度去思考如何完善产品与服务,增大产品透明度、可识别度,降低高企的交易成本。惟其如此,保险行业企业才会有更大、更坚实的发展。
(作者为本报副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