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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分级管理精耕细作之路

发布时间:2013-07-02 09:19:09    作者:王峰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王梓/制图
  2013年5月2日,保监会印发了《保险公司业务范围分级管理办法》,旨在规范保险公司业务范围管理,建立健全保险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引导保险公司集约化、精细化经营,促进保险行业专业化、差异化发展。对此,我们应高度重视,认真领会,明确业务属性特点,依规申报相关材料;明确业务准入条件,依章申请开办险种;明确业务变更范围,依法经营保险业务。

     为规范保险公司业务范围管理,建立健全保险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促进保险行业专业化、差异化发展,引导保险公司集约化、精细化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2013年5月2日,保监会制定和印发了《保险公司业务范围分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好《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业务范围管理,促进专业化、差异化发展,当务之急,我们应高度重视,认真领会,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明确业务属性特点

     依规申报相关材料

     所谓业务范围,是指保险公司的原保险业务,不包括再保险业务、保险资金运用业务和代理销售其他保险公司的产品。《管理办法》一是通过对业务范围的合理划分,鼓励保险公司发展保障型业务;二是通过适当限定新设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在源头上增强保险公司精耕细作、注重服务、不断创新的内在动力;三是通过将业务范围调整与偿付能力等监管指标挂钩,促使保险公司提高自身的资本管理能力、风险管控水平和合规经营意识。

     因此,我们要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要求,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新设保险公司申请健康保险业务、分红型保险业务、万能型保险业务的,应提供关于专项内控制度、专业人员、服务能力、信息系统和再保险方案的证明材料。保险公司变更业务范围,要向保监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变更业务范围的可行性报告;关于专项内控制度、专业人员、服务能力、信息系统和再保险方案的证明材料。财产保险公司申请投资型保险业务的,还应提供关于独立的资金运用管理部门、资金运用管理制度、风险控制管理制度的证明材料。人身保险公司申请投资连结型保险业务、变额年金业务的,还要提供关于投资管理团队和过往投资业绩的证明材料;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明确业务准入条件

     依章申请开办险种

     《管理办法》按照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分别确定了各项业务所对应的准入资质,对保险公司业务范围进行审批和调整。按照“有进有出、动态调整、稳步推进”的原则,对财产保险公司和人身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进行归类细分,划分为基础类和扩展类业务,并确定了相应的准入和退出条件。

     《管理办法》规定新设保险公司,只能申请基础类业务。新设财产保险公司申请基础类业务时,符合以人民币2亿元的最低注册资本设立的,只能申请一项基础类业务;每增加一项基础类业务,应增加不少于人民币2亿元的注册资本;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对此,我们要严格按照业务准入要求,积极创造条件,申请开办有关险种。

     《管理办法》还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或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保监会依法责令其停止接受新业务或限制其业务范围。保险公司违反《管理办法》,违规经营业务的,由保监会依法予以处罚。

     保监会责令保险公司停止接受新业务、限制业务范围以及保险公司主动申请减少业务范围的,保险公司要妥善处理存续业务,继续履行承保责任;或依照《保险公司保险业务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将该项业务转让给符合资质的保险公司。

     明确业务变更范围

     依法经营保险业务

     《管理办法》要求保险公司变更业务范围,要经保监会批准。保险公司获得基础类中的机动车保险(含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商业保险)、企业/家庭财产保险及工程保险(特殊风险保险除外)、责任保险业务经营资质后,方可申请增加扩展类业务,且每次不得超过一项,两次申请的间隔不少于6个月。为此,我们要严格按照业务变更范围要求,依法开展相关保险业务。

     《管理办法》非常清晰细化严格。对于基础类业务,主要规定了注册资本要求。对于扩展类业务,设置了财务、风险管理能力、合规经营等三类条件指标,其中,财务指标包括最近三年年末平均净资产、偿付能力充足率等;风险管理能力指标包括公司治理、内控制度、专业人员、服务能力、信息系统等;合规经营指标包括经营年限、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等。此外,《管理办法》还对分类监管评价结果作为一项重要参考指标。中国保监会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保险公司业务范围实施监督管理。

     《管理办法》规定不是所有公司都可以开展扩展类业务的。如,保险公司申请开办农业保险业务,须在完成业务范围变更后,再依法向保监会提交开办申请。财产保险公司申请农业保险业务的,要具备持续经营三个以上完整的会计年度;最近三年年末平均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上一年度末及最近四个季度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法律、行政法规及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