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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有你想象的那样“乱”吗?

发布时间:2013-02-28 10:45:01    作者:庹国柱    来源:中保网·中国保险报

     郎咸平教授最近发表了一些关于保险的言论,指出了保险的所谓“三大乱象”,即“第一寿险,越做越像传销;第二财产险,基本上是靠广告来推,靠广告来做大忽悠;第三我们的保险不是靠保险赚钱,而是通过其他投机性的方式来赚钱。”(参见新华网)

     郎教授非常关心保险业的发展,站在一个普通消费者的角度评说保险,指出其中的弊端,希望保险也能像德国、美国的保险业那样,以更低的价钱更多的保障更好地为国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服务。他的出发点是应该肯定的。

     不过,他对有些问题的认识有些偏颇,或者不深入了解,至少了解的不那么全面,针对他的一些观点和意见,笔者想说说自己的一些看法。

     寿险跟“传销”风马牛不相及

     记得去年有一段时间,郎咸平就说过寿险是传销,引起轩然大波。现在他仍然这样说,还举了一些新例证。看来他的问题还没有解决。他讲了一些现象,还有具体数字,可惜这无法佐证“寿险是传销”的观点。

     第一,他所举的寿险营销体制中不同层级的营销员收入有差别,这是事实。但寿险营销员薪酬制度和寿险提供的保险保障无论如何是两回事。这种薪酬制度是有需要改进的地方,但这对保单所能提供的保险保障没有多少影响。过去也有人就问到过笔者,说营销员一次拿走的佣金就占保险费的35%,使他对保险单发生怀疑。其实这主要是对营销员佣金制度不理解造成的,他们只在头几年提取了本应在整个缴费期提取的佣金,在整个缴费期间平均下来,佣金不过4%。所以这不是个问题。

     我们不能因为营销员薪酬制度有点像“传销”,就说寿险是传销。

     第二,变了味的传销,在本质上是通过层层发展下线,以欺骗的方式聚财,所销售的产品要么是虚假的,要么是伪劣的。而寿险产品,哪怕是理财性较强的产品,也不存在任何欺骗,保单所提供的保险保障包括承诺的利益是实实在在的,与传销风马牛不相及。

     第三,郎咸平举一家寿险公司的例子,说佣金比保险赔付金还多,乍一听挺令人吃惊。其实不怪郎咸平,他不了解,寿险保费特别是长期性寿险保单给付保险金是在一个很长时间里发生的,不是也不可能是当年就全部给付完毕。这些还没到给付保险金期限的保险费是以“准备金”的形式,存在保险公司。那些越年轻的公司早期支付的保险金越少,这很正常,一家新公司业务没做起来的时候,支付的薪金、费用比赔款多,甚至比保险费收入还少,没有什么奇怪。这怎能证明保险公司是搞什么“传销”呢?

     财产保险不可能靠“忽悠”

     郎咸平说财产险靠“忽悠”的例子来自于对某公司交强险经营情况的调查。他列举的数字是交强险,但似乎说的是车险(包括交强险和商业车险),这里假定这些数字都是真实可信的。那么,这个例子也无法论证财产险公司是在“忽悠”。

     第一,保监会公布的交强险亏损数字是经过审计的,说它是亏损应该是有根据的。但是说交强险亏损,并没有说整个车险经营都是亏损的,实际上商业车险(包括车损险机器附加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并不亏损,如果把交强险和商业车险放在一起整体来算,可能不亏损,也不奇怪吧。

     第二,按全国算账,交强险亏损,不代表每个地区都亏损,据笔者了解,北京、上海、海南、甘肃、青海的交强险就不亏损。拿出一个不亏损的地区来说全国,似乎不恰当。

     第三,说全国交强险亏损,没有人说所有经营交强险的财产险公司都亏损,拿某一家不亏损的公司的数字,批驳“交强险全国的经营亏损”是忽悠,似乎也不是经济学家的论证方法。

     第四,车险在财产险公司的业务中占了70%以上的份额,郎咸平举例的这家公司如果这650亿元的保费是包括交强险在内的车险的保费收入的话,车险业务占其总保费的83%,的确是比较高的。车险盈利,财产险也盈利的可能性很大。而据笔者了解,不少中小财产保险公司不仅交强险,而且整个业务都是亏损的。这不是忽悠,而是事实。

     说了这么多,不是想给财产保险公司辩护,郎咸平尖锐指出的有些问题也的确存在。就笔者了解,交强险的费用率大约占了保险费的30%左右,不算高,但商业车险的赔付率不高,只有50%多,费用率却超过40%,比较高,这也是事实,真的需要重视和解决。交强险的费率结构肯定需要调整,特别是费率的地区结构(严重亏损的地区应该提高保费,赔付率很低的地区应该降低保费)、车种结构(高风险车辆应提高费率,低风险车辆应减低费率),车险经营管理水平也应当提高,这样才能把过高的费用率降下来。但这些问题及其解决和“忽悠”扯不上。

     保险公司通过投资赚钱很正常

     保险主要是给被保险人提供风险保障的,它的基本职能就是分散风险和补偿风险损失。通过这个叫做“承保业务”的保险服务,保险公司应该赚到一定利润,这叫做“承保利润”。但是保险公司把保险费收来之后,在赔出去或给付之前,要或短或长暂时存留一段时间,特别是那些长期寿险资金,在保险公司要留存几十年。所以为了使这些暂时闲置的资金能保值增值,保险公司都要拿去投资,这就成为保险派生出来的“融资职能”。通过投资赚到的钱叫“投资收益”,开保险公司可以赚这两个钱。全世界的保险公司都是这样运营的。

     为了竞争的需要各家保险公司都很重视保险投资,笔者看到10多个国家财产保险公司的资料,包括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等国家,都是压低保险价格,甚至把价格定在成本以下,造成“承保利润”是负数,但他们一般投资比较成功,“投资收益”抵补了承保亏损之后还有盈余。中国的保险公司也想学习外国的这个经验,只是考虑到国内资本市场的投资收益不大理想,所以轻易不敢放弃“承保利润”,至少笔者是赞同这种经营方略的。

     郎教授对这种经营方式不了解可以,但妄下结论,并得出保险公司这是在“忽悠”消费者就不对了。

     并不是谁都能卖保险

     郎咸平鉴于对电话、短信营销、网络营销不厌其烦,从而得出“什么人都能卖保险,什么人都敢卖保险,什么人都在卖保险”的感慨,只能说可以理解。

     保险扰民在一个时期的确广受公众诟病,监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消费者可以请求屏蔽掉某些你不愿意接受的电话营销,已经起到一定作用,受到消费者的肯定。

     不过笔者要说的是,有300万之众的保险营销人员,他们也真的不容易,做保险营销是这些人的职业,也是他们的一种生存状态。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有这样那样的问题,除了制度需要改进,他们自身素质也需要提高外,我们广大消费者可不可以给予一些理解和宽容呢,给他们基本的尊重呢!

     从就业的角度,笔者认为保险业很了不起,拥有全国90%金融资产的银行业,提供的就业岗位不过百万,而只拥有5%的金融资产的保险业为社会提供了300多万个就业岗位。是的,保险行业员工和营销人员的收入没有银行、证券职工的收入高,特别是保险营销人员收入更低。但不能因此很轻视地认为“什么人都能卖保险,什么人都敢卖保险,什么人都在卖保险”。至少笔者听了这话很不舒服。

     虽然,很多人都可以从事保险行业的工作,但并不是人人都能卖保险,人人都在卖保险。保险营销人员虽然文化程度参差不齐,也不是每个人文化和业务素质都很高,但是他们都是按照保险监管部门的要求,在做保险销售业务之前,经过了专业学习和培训,绝大部分都通过了代理人、经纪人任职资格考试,取得了展业证书。笔者认为这是比较正规和严肃的。笔者也在国外待过,国外的代理人中也有没读过大学的人。为什么要对我们的营销人员和员工这样苛刻,这样缺乏信任和尊重?笔者手里的各种人寿和财产保单都是通过这些和蔼可亲的保险营销员购买的。没觉得有什么不好。

     万能险并不是郎教授理解的那样“万能”

     郎教授在他的微博里还抨击了“万能险”,说万能险“名字听起来很好听。比如说你生病了也可以得到理赔,你出车祸也可以得到理赔,好像什么都可以得到理赔”。质疑“会有这么好的事吗?”这里,郎咸平犯了一个“顾名思义“的低级错误。

     万能险是一类保险,有万能寿险也有万能产险。所谓“万能”,不是说“什么都可赔”,而只是说,保险费缴纳的多寡、缴纳时间、保险金给付数额、给付时间都可以灵活,预定利率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没有哪家保险公司说他们的万能险什么都赔。所谓不知者不怪。不过,郎教授应该咨询之后再发表言论,就不会犯这种“顾名思义”的错误了。

     总之,保险业上存在不少需要改进的问题,也需要广大群众包括郎咸平这样的经济学专家学者监督,但是在批评之前,一定要把事情搞清楚。对于不熟悉的事物,也最好多学习多问问搞懂了再来评论,不然很容易误导舆论,这样也才能使自己讲的话更准确,更有说服力。